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泰山区2025年度防范未成年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泰山安办字〔2025〕3 号
各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泰山区2025年度防范未成年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各街道(镇、乡)及区有关部门工作推进情况按方案要求及时报区教体局。
区教体局联系人:王琦,联系电话:6276167,
邮箱:ajb6368515@163.com。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4月30日
泰山区2025年度防范未成年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强化未成年学生溺水预防,遏制溺亡事件发生,根据《山东省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十条措施》和《泰安市2025年度防范未成年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制定泰山区2025年防范未成年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牢固树立“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意识,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群防群治、源头治理,全面压实教育、管理、监护责任,建立健全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预防溺水事件工作体系,扎实有效做好各项防范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溺亡事件发生。
二、工作重点
突出溺水事件预防,切实看牢未成年学生中的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及困境儿童等重点人群;把牢5月至10月特别是暑期、节假日、炎热天气等溺水事件高发时段;守牢易发生溺水事件的溪流、河塘、坑坝、湖泊、水库等危险水域。切实做到宣传教育全覆盖、警示标识全覆盖、隐患排查全覆盖、巡查管控全覆盖,筑牢防范学生溺水屏障。
(一)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凝聚“同心防溺水”工作合力
1.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区教体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融媒体中心、区应急管理局、区林业保护发展中心联合成立全区防范未成年学生溺水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织、指导、协调、督促开展防范未成年学生溺水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健全完善定期会商、联合整治、相互函告等防溺水工作机制,认真分析形势,研究防范措施,推动形成防溺水工作的强大合力。
2.建立包保联系机制。建立落实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包保联系机制,领导班子成员分片包保街道(镇、乡)和学校,每月带队赴包保点开展督导检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建立街道(镇、乡)对接联系机制,每月对包保防范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情况至少开展1次包片督查,督促指导各有关单位落实责任、加强防范。
3.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教体局要积极配合社会工作部,继续开展防范未成年学生溺水志愿服务活动,动员公益岗、志愿者参与防范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营造全社会共护未成年学生安全的浓厚氛围。要发挥“泰山小美”、泰山义警、基层网格员等作用,充实重点水域巡查守护阵线。充分利用志愿者队伍的组织优势、专业优势,更好地助力全区未成年学生防溺水工作开展,筑牢学生安全坚实防线。
(二)压实水域看管责任,强化落实“四个一”设施配备
4.建立水域看管制度。各有关部门、街道(镇、乡)、村居(社区)、各水域管理单位是“管好水”的第一责任主体,要建立水域看管制度,组建水域看管队伍,签订安全看管责任书,明确每名看管员负责水域的范围、里程和时段等,在午休、放学后、周末、节假日、暑期等重点时段进行死看硬守。各街道(镇、乡)可根据实际建立完善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有奖举报制度,在网站、宣传栏、横幅、公示牌上公布举报电话,对于举报并制止学生涉水、戏水行为,经查证属实的,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
5.组织隐患排查整改。各有关部门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辖区内河道、山塘、水库、水坝、沟渠、洞坑、废弃矿井等重点水域进行全面排查,逐一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各类水域安全进行风险评级,在重点水域设置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公示牌,标明水域名称、责任单位、责任人、看管人、举报及救援电话等内容。凡是开放性危险水域,要做好日常巡查,休息日、节假日要增加巡查密度,对人迹罕至偏僻水域,节假日要适当增加巡查次数,严防发生溺亡事件。
6.加强安全设施配备。各相关部门、街道(镇、乡)、水域
责任主体要强化落实水域“四个一”设施(警示牌、救生圈、安全绳、长竹竿)设置,并根据区域不同、风险隐患不同,加强水域防护设施配备,合理设置隔离网、防护围挡等设施。要加强过程管理,定期排查维护,保证所有防护设施、救援装置随时处于完好可用状态。有条件的,要积极探索运用信息技术强化防溺水措施,在危险水域周边设置智慧视频监控和喊话喇叭,对进入危险区域人员实时跟踪、预警、喊话、驱离。
(三)加强学生教育关爱,组织开展“全覆盖”宣传发动
7.加强安全教育提醒。教育部门要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好“六个一”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上好一次防溺水专题课、召开一次防溺水专题家长会、开展一次强有力的警示教育、建立一个同学相互提醒机制、发放一次《致家长的一封信》、组织一次自救施救培训。要严格落实“三包靠”制度,对班内男生、农村学生、留守儿童和家中无人照管学生,要做到“一对一”包靠。要健全落实“1530”教育模式、首课负责制、假期安全提醒等制度机制,畅通家校联系渠道,多形式教育警示,不定时进行提醒,提高学生及其家长预防溺水的警惕性和自觉性。
8.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各相关部门、街道(镇、乡)要在主要交通路口、各类水域、人群密集场所等悬挂防溺水宣传标语,设立宣传板报(墙报)、警示标牌等。区融媒体中心要在当地主流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剖析溺水事件案例,普及自救、互救知识;通过电视、广播、网站、微博、客户端等新媒
体刊发相关提示警示信息,在高温天气以及暑期、节假日、周末、午休、放学后等溺水高发时段,广播电视要加大防溺水公益广告和滚动字幕播出力度。各学校要在校园醒目位置张贴一批主题宣传画报,校园广播循环播放防溺水“六不”提醒语音,校园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提醒字幕。农村应急广播或流动广播要循环播报警示提醒,共同营造防范未成年学生溺水浓厚宣传氛围。
9.强化重点学生帮扶。各街道(镇、乡)、村(居)要组织干部深入辖区内每名学生家庭,通过面对面谈心谈话等方式,了解学生、家长(或监护人)防溺水知识知晓度以及家庭责任落实情况,常态化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职责。对无监护能力或监护能力较弱的祖辈监护人要重点予以关注,加强走访帮扶,协助做好家庭监护。工会、团委、妇联、教育等部门,要充分利用学校、社区文化中心、乡村复兴少年宫及各类企事业单位资源,积极开展暑期托管活动,让青少年学生有管护、有去处,防止其到危险水域玩耍活动。
(四)加大督导问责力度,巩固我区“零溺亡”工作成果
10.开展暑期暗访督查。暑假期间,领导小组要对重点水域持续开展暗访督查,督促各有关部门(单位)落实水域监管责任。暗访检查期间,实行定期通报制度,检查发现问题汇总后报区政府并通报给水域所属单位,由属地防范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监督有关责任部门(单位)整改落实。
11.实行事故复盘制度。坚持“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原则,
建立事故复盘工作机制,对发生的未成年学生溺亡事件,由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复盘推演,深入剖析原因,核查在水域管理、教育提醒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防范同类事件重蹈覆辙。因水域看护不到位的,追究水域主体单位责任;因学生教育提醒未落实的,追究教育部门和学校责任。
三、工作安排
全区防范未成年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时间自即日起至11月底结束。
(一)动员部署(4月底前)。各街道(镇、乡)、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本辖区、本部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工作措施等内容,全面动员部署做好防溺水工作。
(二)组织实施(9月底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持续对区域内分管水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逐一落实针对性整治措施,做到“整治一个、销号一个”。教育部门要指导学校面向学生多形式进行防溺水教育和安全警示教育,提醒家长全方位加强看护。区融媒体中心要利用广播电台新媒体在黄金时段经常性播出防溺水公益广告。妇联要常态化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职责,对无监护能力或监护能力较弱的监护人要重点关注,加强帮扶。
(三)督导检查(5—10月)。建立“现场督查—问题通报
—隐患整改—动态跟踪”防溺水督查机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组建督查组(督查街道(镇、乡)详见附件2),以“四不两直”方式每月至少开展督查1次,查隐患、严整改、抓落地,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各项活动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四)总结提升(11月底前)。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对专项行动开展过程中的先进做法,加大经验总结和宣传力度。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民生工程,切实增强维护未成年学生生命安全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迅速行动起来,强化工作措施,推动防溺水工作扎实有效开展。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各方责任,弘扬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建立健全部门间联合检查、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打好防溺水工作人民战、总体战、攻坚战,形成齐抓共管、协同落实的良好氛围,推动防溺水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加大投入,完善保障机制。要加大防溺水工作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将开展全面排查与专项行动、常规教育与专题教育、学生教育与家长培训、明确监护责任与提醒督促落实相结合,确保防溺水各项活动有力度、有实效。教育、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水利、融媒体中心、应急管理、林业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强化措施、履职尽责,保障并加大经费投入,对各类水域安全设施配备、安全监管员巡视员劳务支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培训、应急救援演练及预案建设等工作给予重点支持。
(三)完善制度,强化应急处置。坚持制度创新、标本兼治,着力解决一批影响预防溺水工作长远发展的制度机制问题。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创新思路,攻坚破难,把暑期托管服务制度等重点工作与防溺水工作统筹考虑、部署、推动。要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激励、鞭策效能,将因溺水引发的学生非正常死亡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扣分项。要进一步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坚决防止因出警不及时、处置不果断而耽搁救援时间,造成不良影响。一旦发生溺水死亡事故,要第一时间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妥善处置,严防发生次生事件。
附件:
1.区防范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分工
2.区防范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督导检查片区划分表
3.联系人名单.docx
附件 1
区防范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
职 责 分 工
街道(镇、乡):落实未成年学生防溺水工作属地责任。建立防溺水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会商例会,分析研判形势、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强化部门间协调联动,形成未成年学生防溺水工作合力。针对水库、河道等事故多发地段和时段,逐级落实重点水域安全监管巡查防控责任。组织相关部门加大对可能发生人员溺水事故危险区域的巡查力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巡查人员及时劝导、制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工程区域及在建水利工程内游泳、戏水的人员,鼓励安装配备视频监控和播音设备。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防溺水工作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溺水救助演练,确保一有险情立即处置。加强舆情应对,及时准确发布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防止造成不良影响。
区教体局:加强未成年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全面提升未成年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督促学校将安全教育作为学生必修课程。各类学校在学期开学后,及时公开课程表并告知学生家长,通过集中讲座、案例警示、应急演练、专题活动等形式,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养成安全习惯。假期前与学生家长签订《安全承诺书》,提醒家长切实担负起对子女的“法定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做好法定节假日、假期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和沟通,通过电话、微信、家访等方式对学生和家长及时进行警示教育、提醒;教育部门通过推门听课、问卷调查、随机访谈等形式,随机督导检查安全教育等课程开设情况。指导、督促学校加强与家长的联系,把预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从学校延伸到家庭。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督促各类矿山企业等单位开展安全排查和隐患治理,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风险等级明确,责任主体明确。对全区范围内积水矿坑及地面塌陷积水区进行重点排查,督促责任主体在积水矿坑和地面塌陷积水区等水源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识,人员易达区设立安全隔离带和防护栏(网、墙),摆放救生圈、绳索、竹竿等应急救生物品。
区水利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水利工程管理单位、项目法人单位、施工单位对管理范围内的涉水安全警示标识和相关防护设施进行全面自查整改,重点排查水库、拦河坝闸、大中型输水渠道、水电站、施工河段等区域,对于排查出的隐患立即进行整改;督促各单位在水城、水利工程附近增设救生物品。
区农业农村局:加强对农田建设项目重点区域安全防护情况的检查,认真查找问题,及时消除隐患。对仍在运行使用的农田建设工程,督促产权单位及时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安装井盖、围墙及护栏等防护设施;对已废弃的工程,督促产权单位采取填埋、拆除等方式进行处理;对因水位变化等原因导致暂时无法使用的工程,督促产权单位加装安全防护措施后封存。同时,利用年度项目督导、项目验收和日常检查调研等时机,对农田建设项目重点区域安全防护情况进行同步检查,了解安全运行状况,认真查找问题,及时消除隐患,做到即查即改,实现安全督查常态化。
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指导各类景区做好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督促景区在涉水区域设置“四个一”警示标识和救生设施,有序开展未成年人防溺水宣传和巡查工作。
区融媒体中心:负责新闻舆论宣传引导,加大防溺水广播电视公益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未成年学生生命安全的良好氛围。
区应急局: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对接到的溺水事件信息,及时报送政府及相关领导同志,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救援请示时,及时调度相关救援力量进行应急救援。完成党委、政府部署的未成年学生防溺水工作任务。
区林业保护发展中心:在全区范围内各类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等单位内的危险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在游船码头、亲水平台等人员易达或可达危险区域设立安全隔离带和防护栏(网、墙),配备必要的救生圈、绳索、竹竿等应急救生物品。开展危险水域安全隐患排查、防范和治理,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风险等级明确,责任主体明确。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治,消除安全隐患,防止未成年学生溺水事故发生。通过广播、发放宣传单页和悬挂横幅等方式,广泛宣传防溺水知识,切实提高未成年学生防溺水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