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林业局 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泰安供电公司
关于印发《泰安市“林电共安”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泰林字〔2025〕6号
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发展和改革局、供电公司,泰山景区管委会,徂徕山林场、泰山林科院:
根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能源局、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关于印发《山东省“林电共安”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5〕67号)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市林业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泰安供电公司将联合组织开展“林电共安”攻坚战三年行动。现将《泰安市“林电共安”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实施。
泰安市林业局 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泰安供电公司
2025年8月5日
泰安市“林电共安”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
(2025-2027年)
为最大限度消除林区各类“树线矛盾”、工矿商贸和风光电企业电力设施产生的森林火灾隐患,对危及森林生态安全的各类输配电设备及风力和光伏发电设备隐患,以及危及电网安全的森林火灾隐患开展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时消除各类火灾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生态安全,按照上级部署,根据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锚定目标,全力推进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严格落实属地和行业监管责任,力争用3年(2025-2027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全市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依法依规彻查“树线矛盾”、林区工矿商贸、风光电企业电力设施安全隐患,解决设备老化、私拉乱接等问题,及时消除各类火灾风险,建立“林电共安”长效管理机制,助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
二、统筹协调,严明责任
林业主管部门履行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监管责任,负责协调采伐限额,定期梳理重点林区、“树线矛盾”及其他相关隐患,协助并督促电力经营企业及林木所有者整改落实,整改完成后,与电力管理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逐点位进行验收。电力管理部门应履行电力行业领域的安全管理职责,督促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和风光电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风险管控机制,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泰安供电公司履行自有电力设施隐患排查整治的主体责任,负责协助属地对风光电企业、用户产权的电力设施火灾隐患开展排查治理,组织对所辖林区电力设施运行和项目建设施工进行安全监管与检查维护,排查治理问题隐患,建立自有产权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实行“销号”制度,明确责任人和整治时限,限期完成整改。风电、光伏企业负责所属林区光伏、风电设施运行和项目建设施工期间隐患排查整治的主体责任。对既有光伏板、风力发电机,通过及时清理、加强隔离等措施,定期开展安全巡查,确保安全。电力用户负责各自产权电力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全面配合属地有关部门和供电公司的监督检查,加强用电安全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用电,做好设备定期试验和线路巡视消缺工作,消除火灾隐患。林区经营单位负责做好辖区内电力线路保护区和配电设施周边林木、植被修整清理等工作。
三、明确任务,强化措施
(一)排查摸底
1.排查范围。各地林业主管部门、电力管理部门、电力设施所有者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穿越林区、林区边缘的所有输配电设施进行排查摸底,切实摸清重点区域“树线矛盾”、林区工矿商贸和风光电企业电力设施导致火灾隐患底数,对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关键区域关键部位和重要(含密集)输配电通道等电力设施重点排查。
2.排查内容。各地林业主管部门、电力管理部门、电力设施所有者协同开展输配电线路通道、设备本体火灾隐患排查。林业主管部门重点排查高危区域输配电线路设施周边可燃物载量大、清理不到位,临近防火设施损坏;输配电线通道林地违法种植超高树木;电力通道内及周边野外火源隐患(上坟祭祖、秸秆焚烧、计划性烧除、电力施工用火等)。电力管理部门应指导供电企业重点排查线路设备结构安全性隐患和缺陷,及时发现输配电线路及附属设施老化等质量问题;核查线路设备建设合法合规性(输配电设施建设使用林地、草地等手续办理情况),排查线路设备与森林的安全距离不足、交叉跨越等隐患;在林区私接、乱拉电线等非规范性施工导致线路起火等问题,消除绝缘线同林木相接打火隐患。
3.排查方式。各地要建立群防群治、末端发力、终端见效的工作机制,实行责任清单制、任务清单制、督查清单制,建立责任与任务承诺书的“三清单一承诺书”制度。县市区林业、电力主管部门统筹组织指导乡镇街道林业、电力部门及电力设施所有者开展排查工作,落实“一问题一登记、一类别一台账、一整改一销号”机制。
(二)分类整治
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坚持“所有者是风险隐患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所有人和使用人安全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线路设备和输电通道,林业、供电企业联合开展隐患整治,一般性隐患要立查立改,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对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线路要组织专业力量开展安全鉴定,存在火灾隐患的火源点和易燃植被进行梳理,逐一制定整治方案,结合林区密度、植被类型、气象环境等因素,逐处明确责任单位、治理措施、治理时限,实行责任制+清单制+销号制管理、项目化实施,全方位、全覆盖、无死角消除输配电设施森林火灾隐患。
1.对存在私拉乱接危及森林安全的,要立即停用、依法拆除。
2.对树线距离不足、影响输配电线路安全运行的,要及时清理,需要采伐林木的,依法办理采伐许可,危急隐患情况下林业部门要给予快速审批绿色通道等政策支持。当发生危及电力设施安全运行的突发事件时,电力设施产权人或者管理人可以先行采取修剪、砍伐树木以及其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或者最大程度减轻事故危害,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3.对输配电线路通道及周边区域超高树(竹)、倒伏树(竹)、易漂浮物及易燃物等隐患及时清理。输配电线路通道内所有树障、易漂浮物、易燃物等隐患要全量填入隐患台账,明确隐患种类、性质、地点和治理措施。充分考虑大风、雷电等异常天气影响,针对线路下方与导线安全距离不足、两侧与导线水平风偏距离不足、附近存在向线路侧倾倒风险的“树线矛盾”隐患,要积极向林业、供电企业和属地沟通汇报。针对杆塔基础、配电变台附近存在或堆积枯木杂草、断枝落叶等可燃、易燃物隐患,要组织力量完成集中整治。
4.建立供电企业与林业部门协同共建机制,对于高压走廊(重要输电通道)穿越森林防火区的,鼓励输配电设施设备产权人与林权所有人通过线下土地综合利用方式,共同开展低矮耐火树种置换等工作,共同推进防火通道等林火阻隔系统建设。
5.对电力通道内野外火源要通过禁止烧荒、规范祭祀等方式进行管控。加强计划烧除管控,不得在重要输配电线路通道和周边区域开展计划烧除工作。
6.对设备线路老化的,电力设施设备所有者要通过除险改造等方式处理。
7.开展大风预警常态化分析研判,加强大风、雷电等异常天气预警;在极端天气下,严格按要求进行线路停运避险,并做好客户告知工作。
四、积极推进,务求实效
一是全面排查、分类施策。组建由林业、供电、国有林场和属地镇村等部门、单位组成的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划分区域,确保全面排查无遗漏。突出架空线路、地埋高压线及变压器、配电箱等设施,重点排查住山户、承包户、农家乐、林内林缘企业、国有林场一线巡护场所等重点区域,切实摸清底数,建立隐患台账。
二是建章立制、形成长效。一是建立“林长+线长”机制。由林业部门林长和供电企业线长组成联合巡视小组,针对穿越林区线路定期开展现场联合安全检查,适时召开“林电共安”碰头会,相互通报情况,研究整治方案,形成长效联合机制。二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有关部门、单位要强化“一件事”意识,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互通信息,确保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成灾之前。对林区、林缘涉及电力设备的火情监测点、输电线路可视化监拍装置等智能化检测手段实现信息共享,提升隐患排查和林火联防联动质效。三是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当发生危及电力设施安全运行的突发事件时,电力设施产权人或者管理人员可以先行采取修剪、砍伐树木以及其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或最大程度减轻事故危害,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四是建立树障定期修剪机制。每年开展1次危急树障集中修剪,后期根据树种生长速度、气候环境、树线距离等情况,灵活确定修剪时间,由供电公司提供专业意见,确定修剪后树线距离满足线路安全运行要求,林业部门协调树木权属关系,指导修剪形状、标准等,满足景观、生态保护要求。
三是加大宣传、群防群治。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和电力管理部门及电力企业要广泛宣传,促进社会各方面特别是林区群众充分认识“林电共安”的重要性,支持专项行动开展,自觉履行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借助传统媒体、新媒体,开展专题科普宣传活动,营造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林业主管部门要运用卫星热点、视频监控等科技手段,提升森林火情监测预警能力。加强《森林防火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泰安人民政府森林防火通告》等法律法规的落实,做好输配电线路电力设施保护区划定、公告和标示工作,为线路走廊清障处置提供合法依据。各县市区市林业主管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将“三清单一承诺”信息录入国家森林草原防火感知平台“林电共安模块”备查。要因地制宜制定或调整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处置补偿标准,规范树线隐患治理和补偿管理;优化电力通道林地征占用和林木采伐审批机制。
四是直面问题、督导问效。敢于较真碰硬,加大林区涉电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强化责任落实和防范措施到位,坚持边查边改,及时堵塞漏洞,确保专项行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对推动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要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相关负责人;对工作中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要严肃问责。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排查整治流于形式等导致发生火灾的,要严肃追责。
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泰山景区管委会、徂徕山林场和泰山林科院要会同电力管理部门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或实施细则,自2025 年7月起每季度末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及台账。2025-2027年每年12月底前,报送本地区年度排查整治工作总结。
联系人:市林业局 张 杰 8222839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王鑫皓 6986286
国网泰安供电公司 杨培辉 6502207
附件:1.森林防火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治工作台账
2.“林电共安”攻坚战任务责任督查清单及承诺
附件1
森林草原防火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
序号 | 区县 | 穿越森林防火区线路区段长度 (公里) | 存在隐患线路长度 (公里) | 已完成隐患治理长度 (公里) | 存在隐患设施设备 (个) | 已完成隐患整治 设施设备(个) | 存在隐患林区面积(亩) | 已完成隐患治理面积(亩) | 投入 资金 (万元) | 三清单 一承诺 (份)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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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林电共安”攻坚战任务责任督查清单及承诺
地点 | 重点任务 | 责任 单位 | 责任 领导 | 责任 领导 承诺 签字 | 整改 完成 情况 | 督查 责任 单位 | 督查 责任 单位 领导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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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隐患 | 问题 隐患 位置 坐标 | 隐患 发现 时间 | 整改 措施 | 完成 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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