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0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11-02-14 03:24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依法行政,优化发展环境,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我委加强了对政务工作的领导,政务公开内容全面具体,政务公开形式丰富多样,健全了政务分开制度,强化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明确指导思想和目标

  实行政务公开,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指导,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公正、便民和廉政、勤政为基本要求,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扩大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凡不涉及党和国家的秘密,宜于公开的政务,最大限度的公开办事的内容、依据、程序、标准和结果,明确办事时限,建立规范服务、内外监督的运作机制,增大政策透明度,使管理与服务工作更加规范、廉洁、高效、务实。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执法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泰安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在委党组的领导下,负责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政务公开工作的检查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闫恂秋

  成员:吕乃文、姚志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事务性管理工作。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实施方案规定的内容、形式和程序等,认真组织实施。办公室成员如下:

  主任:姚志贤

  成员:张华玉、杨春新、杨东春、陈德瑞、高 飞、于卫忠、周 慧、张金萍、高立彬、刘 捷、刘建军、安士利、田 华

  三、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

  政务公开的内容坚持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和有效,真正把广大群众关心和需要了解的热点问题的办理过程和结果公开出来,提高政务工作的透明度。政务公开的内容包括:领导干部分工、主要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职能、职责和法定权限;年度工作计划、目标及各项工作措施方案和执行情况等;各项工作制度、纪律,办事程序、标准、依据和结果等;工程项目招投标情况;机关干部考核、职称评定及奖惩情况,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录用以及机构改革、人员交流情况等;干部群众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

  四、创新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形式

  政务公开的形式,本着因地制宜、简便易行、灵活多样、增进实效,醒目、易懂、好记,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根据不同政务的内容、性质、要求、对象等,采取多种形式和层次予以公开,不断创新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形式。主要采取以下四种形式:

  1、设置服务窗口(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及公开栏,印发文件资料便民卡片、《政务公开指南》、《服务告知单》、《服务指南》、文件手册等。主要用于行政审批、办事程序、时限、条件及管理相对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承担的义务等方面的公开,以方便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查询。

  2、召开座谈会、咨询会、听证会。主要用于委机关做出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之前,广泛听取群众和有关人员的意见。

  3、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广泛进行宣传、发布信息,实现与基层和群众的网上沟通。主要用于公布重大决策、重大事项以及需要让群众周知的事宜。

  4、通过“行风热线”或单位电话,针对群众的提问,及时将涉及行政审批、登记备案的一些政策、法律法规等向社会进行公开。与群众直接对话或面对面交流,对于群众反映的情况,及时认真给予处理,做到事事有回声,件件有着落。监督、投诉电话号码是6991350、6991654。

  五、健全制度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建立受理告知制度,办事人员应把办事的有关要求一次性告知清楚;所有办事人员均有义务解答群众提出的有关咨询。要坚持做到政策法规长期公开、重要决策适时公开、涉及管理服务对象切身利益的事项及时公开。

  规范政务公开时间。对重要事项和临时事项的办理情况,在办结后一周内必须公开。其他事项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公开日期。需要长期公开的,要在公开之后,装订成册,放在群众方便查阅之处,供群众随时翻阅。对公开的内容,保持一定的公开时间。

  规范政务公开程序。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收集整理应当公开的内容——提交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对拟公开的内容进行评议、审核——根据公开内容采取相应的公开形式进行公开——对群众提出的问题限期予以公开答复。同时严格遵循重要政务议事在前,公布在后;重要统计数据审核在前,公布在后的程序。

  规范政务公开档案。及时收集、整理公开过的资料,按时间、按类别装订成册,立卷归档,妥善保管,以备查阅。

  六、加强检查监督

  一是组织监督,加强对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检查监督力度。 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对各科室政务公开执行情况,及时进行检查监督,严格落实责任,对工作进展缓慢、重点不突出、效果不明显的,要采取措施,及时加以解决。办公室负责受理举报电话和举报投诉,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重大问题及时报告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处理。二是实行民主评议监督,定期就计划编制、重大项目的安排等工作向市人大、市政协进行汇报,主动接受监督;每季度召开一次座谈会,邀请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市直有关部门和部分企业负责人参加,对我委政务公开情况和工作情况进行评价监督。三是实行责任追究制,政务公开工作成效与干部责任目标考核相结合,与干部奖惩挂钩。对不按政务公开要求办事的,要批评教育,坚决纠正,对搞形式主义、走过场、搞假公开、虚公开,欺上瞒下,甚至出现问题的,要追究责任、严肃查处。四是对政务公开的情况定期向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五是建立群众评议制度。利用问卷调查、到服务对象单位座谈、电话沟通、聘请监督员等多种形式,定期了解掌握政务公开情况,加强群众和舆论的监督。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0年,我委将政府信息公开做为全委重要工作来抓,取得了良好成效。全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110余人次,其中现场咨询50人次,电话咨询50人次,网上咨询10人次。未有政府信息公开投诉、复议、诉讼案件。但在公开渠道、公开形式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没有充分运用好各种公开渠道和形式;二是有时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因此存在滞后现象。

  针对上述问题,我委通过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和向先进部门学习取经进行了专门研究、改进。为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服务功能,2011年我委将全力做到:一是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内容坚持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和有效,真正把广大群众关心和需要了解的热点问题的办理过程和结果公开出来,提高政务工作的透明度;二是进一步把握公开的广泛性。更加注重采取政府网公开、部门网站公开和发改信息、公开栏等多种形式,特别是加强与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媒体的直线联系,全面对外发布政府工作信息,确保优质高效;三是进一步严格保密性。对外公开的信息一律由办公室协调、调度,各科室、单位需经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后,将相关情况提交办公室统一对外发布,做到应公开信息尽公开、涉密信息不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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