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林业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1-02-14 04:37 浏览次数:

  

  

  

    

  200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以服务绿色泰安建设,服务林农群众为宗旨,以全力打造透明政府、法治政府、服务政府为目标,及时规范开展林业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我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为满足信息公开工作的需要,我局于2006年7月建立了泰安市林业局网站,在次年11月进行全面改版,增加了政务公开专栏,并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对各类需公开的信息进行了全面整理上传,还开设了“公众留言”、及“在线查询”等互动栏目。2008年,在泰安市林业局网站上发布政府信息345条,所有主动公开信息都及时上网公开,网站改版以来访问量高达25559人次,阅读量达57733人次;全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涉及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和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在中国泰山信息网和市林业局网站公布。同时,为更好的服务林农、服务群众,我局开通了咨询电话,全年接受电话咨询75人次;通过有关活动或在办公室接受现场咨询50人次;通过中国泰山信息网交流互动栏目接受网上咨询1次。

  2008年,我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未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收费,未出现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领导重视。市林业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的建立健全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副局长葛茂金同志任副组长,局办公室、各职能科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力量。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4人,其中全职人员1人,兼职人员3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加强学习。组织机关干部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政府相关文件,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使得全系统同志认识到建设系统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日益紧密,在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进一步突出。

  (三)健全制度。我局采用规范发文稿,局党政领导班子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亲自审定每一个对外公布信息。每个政府信息产生时就由局主要领导审批时明确该信息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还是“不予公开”,对不予公开的说明具体理由。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编制了泰安市林业局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制定了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及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并对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在实践中进一步明确。

  (四)完善流程。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更新。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使得局机关各科室、各下属单位所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进一步规范有序。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08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流程有待进一步完善,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二是由于我局主要业务面向基层林农群众,加上宣传力度不够和技术上的原因,通过网站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的人次偏少,主要是通过现场和电话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效率比较低。

  下一步,我们将统一认识,认真贯彻即将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梳理局机关以及局属各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同时,进一步办好泰安市林业局网站,提升服务功能,提高群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继续及时、准确公布全市林业建设发展的各类信息,方便群众了解我市林业建设发展的动态、政策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向实践工作成功有效的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学习取经,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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