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安全监管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11-02-14 04:38 浏览次数:

  

  

  

  2008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和上级有关政务公开的要求,坚持便民利民、公开公正、依法行政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按照《关于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认真做好了2008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的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0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泰安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公开督促检查活动的通知》(泰政公组发[2007]10号)精神,严格按照要求,扎实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条例》颁布后,我局召开专门会议,认真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上级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政策和文件精神,局党组要求全体工作人员要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深刻领会《条例》的立法精神、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全体干部职工要按照《条例》规定,紧紧围绕“依法、便民、高效、廉洁、透明”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和行政审批事项改革工作。为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局长刘学保同志任组长,各副局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侍建社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局办公室主任为副主任,1名同志为专职信息员,各科室指定1名同志为兼职信息员,具体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搜集、编制、保密审查、发布等工作。

  二是认真编制并及时发布政务公开材料。按照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部署,对照机构职能、法律法规、行政执法等七个大类进行了认真的分解,编制政府信息目录和指南,各科室紧密配合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完善信息编制工作,确保政务公开信息及时、准确、合法。经认真审核,将安监部门执行的29部法律法规,6项行政许可项目、167项行政处罚权、6项行政强制权、6项其它执法权,全部编制成册,明确了行政许可的办事程序、时限,完成了政务公开目录和办事指南的编制工作,并及时在泰山安全网站予以公开,方便公众查询。严格按照公开承诺履行行政职责,规范执法行为,接受政府和上级安监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除在市局网站上网公布有关政务信息外,我们还将行政审批中心办理事项印发办事程序明白纸,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责范围、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使政府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立了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对政务信息及时增加或更新,增加和更新的政府信息由所在科室申报,分管领导审签,网络管理人员负责上网发布。

  三是积极推行网上办公,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我局依托局网站(泰山安全网)和正在建设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以及我局政务信息办公系统,大力推进网上申请、网上审批,服务群众,方便群众办事。目前,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经营许可项目已实现了网上申请。对于不能实行网络办理系统的,统一在行政审批窗口实行“一站式”办公。对涉及国家机密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向申请人出具《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

  二、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等有关情况

  截至目前,没有向我局提出公开事项申请,我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和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下一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算和建议

  1、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办公系统,不断提高网上审批、网上办事效率;

  2、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完善政务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制度,确保制度落到实处,运行正常。

  3、建议对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组织部门间进行交流学习,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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