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民政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1-02-14 03:35 浏览次数:

  

  

  

     2008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突出重点,精心组织,在深化、强化上下功夫,推动了全市民政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党委高度重视,按照“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充分认识到搞好政务公开,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是进一步提高民政工作服务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和持续改善服务质量的需要。始终把“为民解难,奉献社会”作为民政部门服务人民群众、服务经济建设的切入点,面向全社会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政务公开活动。为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根据局领导班子调整情况,对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重新进行了调整加强。局长、党委书记崔义明同志任组长,副局长、党委副书记李勇同志、党委副书记张开廷同志、纪委书记崔传义同志任副组长,局办公室、政工科、监察室科长、主任为成员,负责全市民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在今年召开的全市民政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局党委结合民政工作,对政务公开、文明行业和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要求各县市区民政局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提高深化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措施,认真抓好工作的落实。去年以来,局党委提出了“行业树新风,满意在民政”的口号,围绕着“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总体要求,大力倡树为民、务实、高效、清廉的良好风气,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中,更好地履行民政工作的职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二、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

  民政部门是政府管理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担负着20多项业务,主要包括:民间组织管理、双拥优抚安置、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等,直属单位担负着为人民群众和特殊群体服务的任务。

  为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职责分明、行为规范的政务公开制度,并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健康发展,我们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与人民群众和干部职工生产、生活、工作密切相关的内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对外,狠抓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灾救济、农村五保供养、敬老院建设、慈善捐助、婚姻登记、殡葬管理、收养登记、优抚安置、社会福利企业管理、社会救助、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等内容的公开;对内,把领导干部分工、廉洁自律规定、年度工作安排、重大决策及决策过程、工作制度、工作纪律、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标准和办事结果、财务收支、干部任免、职称评定等项工作作为重点。并建立了与之相配套的服务规则、服务程序、服务标准和监督措施,达到了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目的。

  三、采取多种形式实施政务公开

  市民政局通过泰安日报、泰安电视台、泰安广播电台向社会公开承诺,向社会公布了两部公开电话,在《泰山金周刊》开辟了《民生专版》,并通过《泰安日报》把市委、市政府列为实事的敬老院改扩建任务、规范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困难病人康复救助工作,以及慈善捐助款的接收、使用情况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公示。为了方便群众,在市局办公场所、办公桌摆放了政务公开公示牌,公开民政业务办理科室、房间号码、主要工作职责,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同时,我们把政务公开纳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各级民政部门除积极参加省、市、县每年的 “阳光政务热线”、 “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办理,及时答复外,我们又设立了“民政服务热线”,确定每月9日为热线活动日,局领导轮流上线,同时开通了12部“天天通”业务公开电话,随时受理群众的咨询、投诉和求助。受理群众求助、咨询电话54次,全部办结。在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中,我们通过召开服务对象座谈会、走访福利企业、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监督,根据群众提出的意见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推动了民政业务和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

  在市行政审批中心,我们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按照《行政许可法》、《民政部门行政许可办法》以及各项业务政策法规的要求,结合民政业务的特点,最大限度地精简审批程序,提高效率方便群众。对窗口审批事项面向社会实行“十公开”,对审批服务事项的审批流程进行设计,编印了《办事指南》,方便群众咨询办理。同时对行政执法类、便民服务类等民政业务和有关政策依据,在互联网泰安市民政局网站公布,进一步丰富充实了民政网站。全市各级民政部门通过在互联网上发布政务信息和提供在线服务,及时公布涉及民政部门的政策法规、规范性公文、民政工作动态,为公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

  在利用网络向社会公开民政业务的同时,社会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为增强福利彩票销售的透明度,将各种彩票各环节的运作程序、兑奖办法公开上墙,并通过自办发行的《幸运福彩》报将每期的中奖号码公布于众。低保办公室通过《泰安日报》和民政网站及时向全市公开保障标准、办事程序。慈善总会通过《泰安日报》把社会捐赠善款的接收及使用去向逐项对社会公布。市军休所针对实际,抓了“三个公开”,即政策公开,定期向军休人员传达文件;政务公开,凡涉及所里的重要事务,都以座谈会、调度会、通报会等形式向大家公开;财务公开,定期公开财务收支及各种费用收缴情况。市复退军人精神病院将工作制度、服务特色、便民措施、病人须知、诊疗价格、药品价格全面公开。各县市区的婚姻登记处、殡葬服务单位及其他窗口单位,普遍达到了“两有”(有举报箱、有举报电话)、“三挂牌”(挂牌上岗、挂牌办公、挂牌收费)、“八上墙”( 政策依据、岗位职责、收费项目和标准、服务纪律、服务程序、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时限上墙)的政务、业务公开要求。通过这些形式,人民群众和服务对象对民政职能分工有了更深的了解,办事机构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的自觉性显著提高。

  四、加强监督,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

  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种自我加压的制度,要发挥好作用,加强监督十分重要。我们从明确政策规定、任务目标入手,把接受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内部监督紧抓不放,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一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泰安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结合民政工作的实际,我们制定出台了《泰安市民政局政务公开暂行规定》,对政务公开主要内容、政务公开形式、政务公开程序、政务公开的实施以及政务公开的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内容作出了具体规定,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定期调度抽查。市局采取定期抽查的方式,先后对政务、院务、站务公开情况进行了2次抽查,抽查后及时召开各单位主要领导同志参加的会议,对抽查结果进行通报并提出要求。开展专项治理,组织人员对救灾款物、慈善捐助款、福彩公益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三是注重征求意见。今年在局机关开展了“走百户、访千村”活动,先后组织人员到服务对象和部分群众家中,向他们宣传民政工作,征求他们对民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各科室也主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征求意见,解决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各县市区民政局、大部分基层乡镇民政办公室和市直各基层单位也采取多种形式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总起来看,2008年,整个民政系统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重视,内容落实,通过开展这项工作,转变了工作作风,规范了从政行为,提高了工作效率。但是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是制度建设还有差距,有个别市属单位还未进行网上业务公开,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调查研究工作做得还不够。2009年,我们将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开展工作,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进一步推动这项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OO九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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