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工商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1-02-15 09:34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要求,编制完成本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诉讼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并附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泰安红盾信息网(http//218.56.144.170)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泰安市工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泰安市岱宗大街409号;邮编:271000;电话:0538-8512228;传真:0538-8518026)。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08年,按照《条例》和《泰安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泰政发〔2007〕66号)要求,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不断加强领导,创新机制,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局党组非常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市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健全制度,完善机制。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条例》和《泰安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结合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实际,我局专门制定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实程序方案》,包括项目内容、责任主体、具体责任人以及完成时限,建立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市局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按照《条例》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将我局的政府信息分为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行政执法、便民服务等进行全面梳理,并分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和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三大类进行分类整理,重点做好应主动公开信息的梳理,并编制了《泰安市工商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通过完善制度,明确责任,确保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三)采取多种形式公开政府信息。电子政务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窗口,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我们重点利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将《泰安市工商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报送市政府信息中心,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同时,加强“泰安红盾信息网”的建设和维护。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及时准确地通过网站后台管理的方式发布各类文件、简报、动态等信息、图片。另外,积极拓宽信息公开形式,利用多种形式和媒介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加强12315投诉举报电话管理,及时解答消费者的咨询,妥善及时处理投诉举报,结合各项具体监管执法工作,印制食品安全监管、打击传销等各类宣传单,在集贸市场、商场等公共场所开展宣传。制作相关展板,摆放在市局机关和基层工商机关服务厅,宣传工商工作和法规。通过召开争创驰、著名商标新闻发布会、座谈会,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宣传等形式,发布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政府信息。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08年,为进一步方便群众了解和查询信息,我们在泰山信息网、泰安红盾信息网以及泰安日报社、泰安电视台各类媒体发布各类动态信息550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  条、政策法规类信息81条、业务工作类信息56条,使人民群众和行政管理相对人进一步了解了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1.管理规范。公开了上级有关的规范性文件等。

  2.办事指南。指导公众了解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相关政策和办事流程。

  3.工作动态。公开了我局在日常工作中的实时情况。

  (二)主要公开形式

  主要公开形式为互联网。在泰安市政府门户网站——泰山信息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工商局机构职能、法律法规规章、决策事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子栏目。在泰安红盾信息网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包括机构职能、法规文件、决策、行政执法、便民服务、工作动态等栏目;社会各界通过这两个网站设立的栏目可以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二)咨询情况。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2000余人次,其中解答咨询1920件;接受现场咨询120余次;来访、电子邮件和电话咨询1800余次,均得到及时妥善回复。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出现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五、收费、减免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未产生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的情况。

  (二)减免情况。未产生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因经济困难减免相关费用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需要进一步规范,长效工作机制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干部思想教育,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开展走访、座谈活动,征求企业意见;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加快信息更新速度,完善电子政务网站建设,为社会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四是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监督机制,加强督促检查,规范管理信息公开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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