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建设局2008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总结
发布日期:2011-02-15 09:44 浏览次数:

  

  

  

  2008年,我局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政府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和上级有关信息公开的要求,坚持便民利民、公开公正、依法行政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实施,一是加强领导组织建设。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部署和安排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由办公室、法规处、政工科、机关党委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办公室牵头并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并根据班子调整和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及时收集政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政务公开工作。从而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切实保障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强化措施,健全制度,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渠道,通过网站等形式将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工作动态、依法行政和行政审批等予以公开,取得了显著成效,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2008年,我局没有对信息公开进行收费,没有因信息公开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对行政执法责任制项目进行公开。按照执法责任制制度的要求,把涉及建设系统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分解为340项责任目标,逐项明确责任,落实到承办的单位、科室和具体工作岗位及行政执法责任人员,做到了分管领导、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三落实”,执法依据、监督人员和监督电话“三公开”。积极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把193项涉及自由裁量的行政处罚事项,对照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实际,精心研究,确定了处罚的具体标准。在报经市法制办审查同意后,印发至各有关单位和每个执法人员,并在泰安市建设局网站对外公布。局机关组织相关单位按照标准的要求,积极认真进行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二)始终坚持政务公开。局属各单位都设立了政务公开栏,在泰安日报上公布业务部门的职责范围、办事依据和程序、服务承诺和各种建设管理信息等。聘任了城市建设社会监督员;主动邀请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参加我们组织的行政处罚听证会;开通了便民服务电话,理顺了监督渠道,增强了建设部门执法工作的透明度。

  (三)执法人员档案信息公开。我局按照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建立了行政执法人员电子档案,统一管理,结合市法制办统一换发证件的契机,对局系统所有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一次摸底,对调离执法岗位和退休、退养人员,收回执法证件,不再办理新证,并按照要求对所有执法人员档案信息采取上网、上墙的方式进行公开。

  (四)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公开工作。2008年,我局印发了《泰安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管理暂行办法》、《泰安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择办法》、《关于对房地产开发建设工作实行约谈管理制度的通知》、《泰安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细则》4件规范性文件,按照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要求,向市法制办进行了备案,并上网进行了公开。

  (五)编制政策选编、服务指南。为确保各项审批事项及时办理,提高办事效率,结合我局审批事项实际,我们明确了各科室、各单位的主要职责,将各审批事项的办理程序、办结时限、收费标准等向社会作出承诺,将进入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审批事项和收费项目,国家有关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和建设行政审批事项以及属于建设行政职能的几十项政务,面向社会实行公开,编写印制了《泰安市建设局服务指南》、《城市建设现行政策选编》、《建设行政执法依据手册》等宣传材料,公开办事流程,使办件群众能够一目了然,真正方便了群众,简化了办事程序。

  (五)实行“八公开”办理制。需要审批的项目,我局对窗口项目的法定名称、设定依据、申办条件、申报材料、承诺时限、办理程序、收费标准、授权类型八个主要方面内容,均在窗口实行公开,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

  三、问题及整改措施

  去年,我局信息网站发生了病毒侵扰等,造成了公开信息的得不到及时更新和维护等问题,下一步我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一是制订改进工作方案,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加强网站建设和管理,完善网站功能,更好地适应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需要。二是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人才培养,建设一支高素质、高技术的网络与信息安全核心人才和管理队伍,提高网络与信息安全防御意识,增强应急支援能力。三是发生互联网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后,我局将对发生的事件进行调查核实、保存相关证据,并在事件发生后立即与网监部门联系,尽快解决问题。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以“真实准确、廉洁高效、勤政便民”为目标,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要求,依法公开各类发改信息,力争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更大的进步。

  

  

  

                   二00九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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