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地方史志办公室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1-02-15 09:05 浏览次数:

  

  

  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示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统一部署安排下,按照《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我办把搞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率,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全市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采取多种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力度,积极稳妥地做好了全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我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强化措施,加强领导,突出工作重点,注重实际效果,收到了明显的成效。

  (一)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办党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非常重视,做到机构健全,组织落实,监督指导到位,设施到位、人员到位。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秘书科,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协调、督导和检查工作。同时,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经办党组研究,结合我办实际,制定下发了《泰安市地方史志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意见》,规定了我办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项目和具体内容、措施、形式等,真正做到了方向明、任务清,有章可循,照章办事,确保把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运作公开透明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办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了搜集、整理、登记、确认,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明确了史志国办机关具体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对于凡是办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务,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的机密,都尽量向基层、向社会公开,接受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措施,严格监督考核,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保证。因此,我们把抓制度建设作为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长期化、法制化的重要手段。为从制度上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办着重抓了四方面工作:

  一是制定《泰安市地方史志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指导思想、工作思路、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进行了具体的部署和安排。

  二是建立了责任、检查、评议和追究等保障制度,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执行到位和发挥效力。外侨办主要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对其职责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不履行主动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责令其限期改正;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和后果的,将根据情节追究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三是重点建立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及保密审核备案制度。对应让全社会知晓的事项,依法、全面、及时、主动地向全社会公开。对不必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申请,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向申请人告知。所有公开内容都必须进行事前保密审核,准确把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公开形式的合理性、公开程序的规范性和公开时限的准确性,从而保障公开结果的实效性。

  四是充分利用电子网络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我办自己开办了泰安市情网,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全部上网。

  五是通过开展的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测评。一方面以问卷调查的方式接受社会的监督,查看政府信息公开承诺的执行情况。对提出的反馈意见,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另一方面接受政风行风评议小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成效

  经过努力,我办形成了公开栏、互联网、电话咨询等多种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使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管理和程序更加规范化,公开的时间更加经常化,密切了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取得了良好的成效。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提高了干部职工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和“公仆”意识、工作水平、办事效率,保证了全办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存在的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结汇报,尤其是与有关部门沟通不够;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不够规范,工作连续性不够强,还不能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作用,监督机制还需要继续完善;三是服务态度和办事效率还有待进一步改进、提高。

  针对整理政府信息公开以来受理的意见和建议,在深入分析原因的基础上,对症下药,将在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把它作为加强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作为营造我办发展良好环境的大事来抓紧抓好。要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日常工作机构,继续实行“一把手”总负责制度,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保证这项工作有始有终、健康有序地发展。

  (二)强化自律意识,树立良好形象。一是使机关全体人员进一步掌握党纪政纪条规,树立“艰苦奋斗、廉洁从政”的思想。二是严禁利用职权、工作便利向被服务对象“吃、拿、卡、要、报”,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宴请,严格执行外事接待纪律。三是对明确的公开事项,有关科室必须按要求及时公开;对来机关办事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公开的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和时限要求规范操作,做到热情接待,文明服务。对违反规定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今后,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市里关于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完善措施,以转变部门作风,提高队伍素质为目标,以加强勤政廉政、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为重点,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努力解决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努力提高史志工作水平,在建设经济强市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做出新的贡献。

                2009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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