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老龄办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1-02-15 09:07 浏览次数:

  

   

  2008年,市老龄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采取多形式、多途径进行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让公众获取信息的途径更加便捷,与群众的沟通渠道更加畅通,信息公开工作初见成效,具体工作如下: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保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根据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由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布置,明确了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落实,并及时召开了工作会议,将责任明确到人,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加强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为了更好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并按照相关要求,紧紧围绕“依法、便民、高效、廉洁、透明”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列入本办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

  二、结合实际,全面梳理,保证依法公开各项政府信息

  今年以来,我办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经过认真研究,确定了我办公开的政府信息,其中主要包括老龄办工作职责、领导及分工、内部机构设置及职责、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部门动态、办事指南、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等类,并依据公开和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对全办政府信息进行了全面公开。一是对我办行政执法事项及有关工作制度、工作程序等进行全面清理,完善了相应的工作制度、办事程序和规范性文书,并全部上网公开;二是对全办工作职责、领导及分工、内部机构设置及职责、规范性文件及规章制度、办事指南等信息内容上网,方便广大服务对象;三是建立了政务公开栏,将执法职能、办事程序在办公地点进行了公开;

  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目前还没有收到公开权利人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没有公开权利人对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

  三、全面公布,及时更新,实现了与广大群众的网上信息交流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对我办机构职能、法律法规、便民服务等事项进行了重新梳理,一年来,发布机构职能类信息6条,政策法规类文件4条,工作动态类4条,有力的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开展。结合老龄工作实际,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面向市民,服务于群众,宣传老龄法规,为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政府信息及时获取、及时发布,丰富完善的信息充分满足了市民查询信息、了解政务的需要。

  四、查找问题,积极整改,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我办开展信息公开一年多来,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侧重点有待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手段和方法需要进一步丰富,要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和丰富公开形式上探索新出路。

  今年,我办将继续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学习借鉴其他部门有关信息公开的先进做法和经验,全面推进我办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信息公开工作切实落实到日常工作中。二是重点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细化信息公开分类,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三是认真对待信息公开权利人申请,及时公开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二○○九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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