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煤炭工业管理局2008年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2011-02-15 09:12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及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泰政办函〔2009〕5号)精神,现公开泰安市煤炭工业管理局2008年信息公开报告。该报告由信息公开基本情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以及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组成。统计数据时限截止为2008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何疑问,请与泰安市煤炭工业管理局联系,电话:8290193;传真:8231621。

  一、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推进信息公开是各级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和基本义务,是实施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服务型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编制了《泰安市煤炭工业管理局信息公开便民服务指南》及《泰安市煤炭工业管理局信息公开目录》,建立健全了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机制和办理流程,着力加强了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强化基础性建设等方面的工作,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2008年度共主动公开信息34 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类别:煤炭局职能、内设机构及职能;全市煤炭工业年度规划;煤炭产业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煤炭行业法规;煤炭行政许可项目、条件、办理程序、服务承诺;行政处罚项目、依据、措施;工作动态等。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34 条主动公开信息全部在“中国泰山信息网”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和泰安政务信息网信息公开栏进行发布。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

  2008年,本局在中国泰山信息网“政民互动”专栏受理市民来访1件,处理情况在同网站专栏公开。

  四、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8年,本局无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五、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8年,本局无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是2007年底新成立的单位,目前尚未建立机关工作网站,信息公开尚需借助政府网站进行,其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也需进一步深化、拓展。

  下一步,我们将着力在三个方面下功夫:

  1.深化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做好信息梳理工作,定期对原有的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围绕社会关注度高的煤矿安全生产和煤炭资源合理开采利用等重点,加强工作动态信息和政策信息的公开工作,全面、及时、准确地反映全市煤炭工业的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情况。

  2、努力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加强信息公开渠道建设,在继续依托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主渠道功能的基础上,加快本部门及所属煤炭管理部门系统网站建设,增加信息发布的有效途径。

  3、加强培训和宣传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和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更加高效便民。

  附: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二00九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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