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仲裁委员会办公室2008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1-02-15 09:13 浏览次数:

  

  

  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办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落实《条例》,确保政务公开内容全面具体

  按照《政务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我办对政务公开的内容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编制了政务公开目录和指南,明确了仲裁办具体规范的政务公开内容。包括:仲裁办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科室职责、仲裁受理范围;本部门制定的及与本部门有关的规范性文件;本部门的收费依据和标准;本部门的便民服务事项及工作动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务信息,确保做到了依法公开的全面公开。

  二、仲裁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8年,我委共受理各类纠纷223件,标的额1.2亿元,分别比去年增长59%和20%,受理案件数量创历史最高,实现了党组确定的在全省排名位次“进二争三”的工作目标。全年仲裁收费80.92万元,减免5万元左右。年内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拓宽渠道,确保公开形式丰富多样

  为保证政务公开真正起到方便群众、强化监督和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目的,我办采取多种形式和群众易于接受的方法,拓宽了公开渠道,受到良好的效果。一是印制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等七个合同文本,免费发给企业使用,为下一步增加仲裁案源奠定了基础。二是公开服务承诺。在互联网上公开了服务承诺,并先后制定了《廉洁办案五项禁令》、《错案追究制度》、《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案件审理工作管理办法》、《廉政警言》、《依法文明办案六公开》等措施,向全社会开通了绿色通道。三是通过新闻媒体公开。为适应信息社会的需求,在互联网上建立仲裁网站(www.tazcw.com),进一步增强了仲裁工作透明度。四是制作展板。将《仲裁立案须知》、《仲裁办案流程》、收费标准等在办公区域进行公开,供当事人阅览。五是认真参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现场解答、及时处理市民提出的问题。六是印制了《泰安仲裁》,把仲裁委的工作情况进行深层次宽领域的全面介绍。

  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制度不健全,今后将继续规范程序,完善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二是信息公开面不够广,虽然年内采取了丰富多样的公开方式,大量的发放宣传材料,通过媒体进行公开,但是仍有大部分来咨询劳动纠纷的,充分说明了他们对我们仲裁的不了解。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大宣传推行的力度,使当事人充分的认识仲裁、了解仲裁。

  今后,我们将把政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按照依法文明办案的原则,努力实现仲裁工作再上新水平,为构建富裕文明和谐泰安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OO九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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