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民政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1-02-17 10:48 浏览次数:

  

  

  2010年,市民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以建设“阳光民政”、“人民群众满意的服务型民政”为目标,以与群众利益最直接、最密切、最现实的工作为公开重点,以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组织领导为保障,全面推进民政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效率显著提高,程序更加规范,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对民政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升。市民政局连续四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政风行风先进单位,连续10年被市文明委表彰为“全市十大文明行业”、“全市文明行业先进单位”,继续保持了全省文明机关的荣誉称号。

  一、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

  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一把手”亲自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并指派专人负责全局信息公开具体工作。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如下工作制度:

  1、建立完善了政务公开的责任制度。建立与工作分工、业务范围相协调的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明确了各方面的工作责任,促进了工作任务的落实。局主要领导对政务公开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各分管领导对分工工作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对科室业务政务公开工作负直接责任;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督促、承办、落实责任。形成了自上而下、责任清晰、分头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建立完善了政务公开审议制度。成立了政务公开审议小组,负责对全局政务公开内容的审议,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审议过程中重点把握了四个方面:一是审议公开内容是否符合保密工作有关规定;二是公开内容产生过程是否公正、合理;三是公开事项决策过程是否民主、科学;四是公开的结果是否真实、可信。

  3、建立完善了政务公开反馈制度。对外公开了民政局热线电话,选聘了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等组成的社会监督员队伍,在网站上设立了留言板等,通过各种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对来自各方的意见、建议及时面复、回电、致信等方式进行反馈,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效果。

  4、建立了政务公开内容备案制度。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档案,将每年公开的内容统一整理归档,保存备查。

  二、拓展信息公开工作渠道,扩大信息公开工作覆盖面

  制订《泰安市民政局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办法》,采取“七个一”的形式,即一网一媒一话一栏一问答一听证一简报,积极打造泰山阳光民政。

  “一网”就是泰安民政网,对网站版块作了进一步的充实调整,把社会关注的热点和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民政业务以及局属单位服务项目,在网上公布、查询并不断充实完善更新,以丰富、快捷、活泼、务实的特点,使社会各界及广大市民及时了解民政工作;“一媒”就是通过新闻媒体,对涉及面广、需要告知社会的事项在媒体上及时公开,先后在《泰安日报》发布公告2期,发表民政工作通讯30余篇,其中民政专版3版。开通了“政风行风热线”,局“一把手”亲自上线,接受社会各界咨询,现场提供政策法规服务,解决热点难点20余件;“一话”就是设置并向社会公布市民政局举报投诉电话,号码为6991380、6999516;“一栏”就是在市民政局办公地点醒目位置设立政务公开公布栏,随时随地公布有关工作;“一问答”就是编印了《泰安市制度文件汇编》,为来民政局办事的社会各界提供直接的服务;“一听证”就是建立了由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代表组成的监督员队伍,定期召集监督员参加民政工作听证会,今年全局共召开听证会3次,听取监督员的反馈意见,及时督导整改,有力促进了依法行政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一简报”就是及时编发《泰安民政简报》,今年共编发简报70余期,及时发放到市各大班子、相关部门,并在泰安民政网站上及时公布。

  三、坚持主动公开、依法公开、全面公开,打造“泰山阳光民政”

  据统计,2010年全局通过各种渠道共公开各类信息1446余条,其中主动公开1400余条,占政务信息公开总数的96%以上。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坚持主动公开的原则,对一些重要决策、重要政策、涉及民生的重大事项及日常工作动态,采取各种方式及时主动进行公开。在公开内容方面,城乡低保、社会救助、五保供养、慈善捐助、优待抚恤、复退军人安置、减灾救灾、婚姻殡葬、社会组织管理等业务情况均及时、全面进行了公开,对于低保资金发放、大病救助情况、救灾物资发放、复退军人安置等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事务更是全程公开,对于《关于提高城乡低保标准的通知》、《关于做好复退军人安置工作的通知》、《关于慈善捐助情况报告》、《关于实施“岱下暖阳”社会救助活动的报告》等文件、报告也及时通过报刊、网站等媒体做到了多渠道公开。在公开形式方面:一是在网站上进行公开。充分发挥网站传递信息快捷的优势,2010年先后在网站上发布各类重要信息40余条,及时发布各类动态类信息100余条;二是利用报刊进行公开。充分发挥《泰安日报》、泰安电视台、泰安广播电台党刊的作用,将其作为重要公告的发布平台,先后发布社会救助、救灾、福彩、退役士兵安置等公告类信息10余条;三是对于部分需要征求意见的文件、法规类信息,在拟定的过程中采取下发征求意见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予以公开。如拟定的《关于提高全市城乡低保标准的通知》,先后征求各相关部门、各方面、各层次的意见、建议,让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使信息公开成为加强政府与群众及社会各界沟通交流的桥梁。四是对于工作流程、服务要求类信息,除在民政网站上进行公开外,局里还设立了公开栏,在公开栏上详细标明。对前来办理业务、寻求服务的人员,局工作人员都先详细介绍、说明相关政策、办理规定、办理程序及要求等,将主动公开体现在细节、体现在方方面面。

  2、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局办公室设立专门人员,认真接待、接转、反馈申请公开工作。对每起上门咨询的人员,都热情接待,对要求的事项,除政策规定不允许的外,一律认真解答、详尽解释。对公共邮箱接收到的申请、来信来函来电等,每件都认真办理,逐件反馈,切实做到让申请人满意。今年以来,对30余起申请、咨询的反馈,群众满意率达到100%。未发生一起政府信息公开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案件。

  3、认真贯彻落实保密工作相关规定。既坚持主动公开、全面公开,同时对于涉密信息,则坚决按照保密工作相关规定办理。凡涉密信息,均根据涉密级别、范围办理,做到了该公开的不保留,不该公开的严守纪律不泄密。对每一项公开的政务信息,逐级实行严格的审查制度,落实分管领导、具体承办人员责任制。对于拿不准的政务公开事项,主动征求保密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对各局属单位信息公开情况,实行一季一审查制度。去年以来,全市民政系统没有发生一起泄密案件。

  尽管2010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受办公设施条件、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制约,还存在一些不足,如个别时候信息公开不及时、有的信息公开不够规范等。今年市民政局将继续抓住省民政系统实施“金民工程”的契机,进一步改善全局的基础工作设施,打造统一、高效的信息发布平台,同时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打造阳光民政品牌。

  

                  

       2010年2月11日

  

  

关闭
打印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