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1-02-17 10:51 浏览次数:

  

  根据《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泰政办函〔2011〕3号),特公布本办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与泰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综合科联系,联系电话:0538-6986769;Email:tarf@sina.com。)

  一、  概述

  2010年,我办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改进机关作风,提升服务水平,不断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办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副职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明确了职责分工。综合科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具体执行对全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各科室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系人,负责抓好本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领导重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责任落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二)注重学习,不断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我办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政府相关文件,列入年度依法行政学习计划,结合人防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学习,切实提高全办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熟练掌握《条例》的各项要求,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基础。

  (三)创新发展,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结合人防宣传教育,通过初级中学人防知识教育课、各级党校人防民防知识讲座、在社区设立人防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宣传人防法律法规、部门职能、人防行政审批有关规定等内容,拓展了人防政务信息公开的渠道,收到良好的宣传效果。为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工作,我们还制订了《泰安市人防办内部推行政务公开办事公开规定》,坚持抓好制度的落实,并通过各种形式,及时听取和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四)适时更新,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编制了市人防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依托互联网实现全面公开。根据机构改革中做出的调整,对发生变化的内容及时更新,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0年我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条。其中,领导成员及分工、部门职责、领导小组职责、科室及下属单位信息等职能类信息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泰安市防空警报设施管理规定》、关于规范人防建设费征缴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规文件类信息4条;《关于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的公告》决策类信息1条,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类信息19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2010年度我办未接到过公开权利人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和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及申诉情况。2010年度我办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不涉及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和费用减免情况,未发生针对人防工作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2010年度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均按照科室提报、分管领导审阅、领导小组审核的审查工作流程,逐一审核。有关责任人及时关注网上公开的反馈意见,积极接受社会监督,未发生任何失泄密或受到举报等问题。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是部门网站尚未完全建成,在深度和广度上还存在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将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进一步梳理全办相关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同时,办好泰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网站,提高群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继续及时、准确公布人防工作的各项信息,方便群众了解人防建设发展动态。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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