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1-02-17 08:45 浏览次数:

  

  

  

  

  为了及时、准确、完整地公开政府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更新及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2009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的建立健全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纪检书记任副组长,局办公室、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力量。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党政领导班子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亲自审定每一个对外公布信息。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实际,研究制定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计划、按步骤、分阶段落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编制了市局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制定了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及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并对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在实践中进一步明确。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及时主动把政府信息公开落实到日常业务工作中,使政府信息公开与日常业务工作融为一体,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解到具体科室及工作人员,强化“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在全局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良性工作体系。

  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有关规定,遵照“可以公开的必须全部公开”的原则,不断规范信息发布机制,规范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内容的发布由局办公室牵头,各相关科室参与,具体发布内容首先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根据涉密等级提请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报局领导审查、签发。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人员设定了严格的要求,制订了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否定报备制和限时办结制,要求工作人员认真听取公众评议,积极吸纳公众建议和意见,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为满足信息公开工作的需要,对泰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信息网进行全面改版,增加了“公众留言”、“局长信箱”以及“举报投诉”等互动栏目。截止2009年12月,接到公众留言43条,都及时给予了回复。在“泰安政务信息”“简报”等发布信息50余条,市局网站发布信息800余条,所有主动公开信息都及时上网公开,网站改版以来访问量高达66775人次。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1、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2、规范性文件;3、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4、工作动态;5、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

  四、2009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无。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无。

  七、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去年以来,虽然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上做了一些工作,公开执行情况有了明显进步,但我们认为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 1、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以及答复的实践数量偏少。2、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宣传和业务培训,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方式方法;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意识和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二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对各类公开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和梳理,及时做好各项公开特别是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统计信息公开工作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三是进一步办好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信息网,提高群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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