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1-02-17 08:46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09年度我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0日止。

  一、情况概述

  200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重视信息公开,成立领导机构,健全公开制度,督促落实信息任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步入正轨,公开方式灵活多样,信息内容丰富,公开效果明显,群众满意度高。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充分利用我局信息门户网站公开机构职能类信息4条,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山东省气瓶充装许可实施细则》、《泰安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政策法规类信息125条,规划计划3条,业务工作2300条。其中行政执法类事项共316项(行政许可权11项,行政处罚权275项,行政强制权16项,行政确认权1项,其他执法权13项。),便民服务类8项。公开首次不罚项目66项,今年对46起违法行为实行首次不罚。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 人次,其中现场咨询 人次,电话咨询 人次,网上咨询 人次。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9年度,我局无因政务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目前,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加强基础性工作方面存在不足,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1、进一步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务信息作为突破口,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

  2、进一步完善工作机构,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落实。

  3、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努力营造全局干部职工重视信息公开,积极发布信息的良好氛围。

  

  二〇一〇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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