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0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11-02-17 08:57 浏览次数:

  

                      

  

  200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主要指标提前超额完成全年计划,整体工作上实现了争先进位。2009 年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达到8.45亿元,完成全年计划的125 %,同比增长12%。全市累计归集达到39.8亿元,实缴公积金的单位达到2206个,实缴公积金的人数达到30万人。全市完成公积金贷款9.6亿元,占全年计划的189.3%,贷款职工7000人。累计发放贷款32.2亿元,累计贷款职工3.4万名,受惠人员近12万人。被评为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名列全省第三位)和“市级文明机关”。在抓好业务管理工作的同时,全面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有力推动了全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快速发展。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中心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年初召开党组会议,对中心政务公开工作作了安排部署。并认真组织学习市委市政府领导的讲话精神、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我市有关政务公开的政策文件,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政务公开是确保行政行为公平公正、化解各种矛盾、提高服务水平,体现执政为民和依法行政的重要保证,也是反腐倡廉的重要举措。基于以上认识,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中心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和市政府有关要求,进一步修订了中心的工作措施,明确了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责任分工等,落实了办事机构和岗位职责,做到有领导、有组织、有落实,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编制目录,公布内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安排专门人员,对我单位政务公开的内容进行了搜集、整理、登记、确认,编制了政务公开目录和政务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信息。这些信息分别为:机构职能类包括领导成员、部门职责、公开机构职责、科室职责等文件;法规文件类包括三个国家级、本市及本部门政策文件;行政执法类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确认和其他共5个项目;便民服务类1个项目。按照要求,将这些材料录入了微机,制作了电子版,在市政府信息网上进行了公布。本年度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的情况,也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采取多种形式,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在市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内外分别设置了两个大型电子显示屏,每天循环播放住房公积金的业务知识、办事程序等政务公开内容。二是在服务大厅内设置了公积金归集、贷款、提取、汇缴及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等业务办理窗口,三是设置了大型宣传栏,公布了大厅服务电话,安装了电子查询系统,输入个人身份证号,即可查到个人公积金缴存、贷款、余额等情况。四是将所有公开内容印制成住房公积金业务指南,向公众发放,方便职工办理业务。五是在市内各家新闻媒体开设专版、专栏,向社会公开住房公积金的有关政策规定。在《泰安广播电视报》开辟了专栏,连续刊登了公积金缴存、支取、贷款等方面的政策知识。在《泰安日报》上以答记者问的形式制作了专版,刊登了中心机构组建以来的公积金工作的盘点与展望,产生了很好的反响。同时,在市电视台拍摄了公积金工作情况的专题宣传片,打出了宣传字幕,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促进了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

  四、取得的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通过采取多种形式实施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逐步使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有效保证了中心依法办事和严格管理,扩大了住房公积金的知名度,提高了全社会对公积金的认识,促进了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赢得了市委、市政府和广大干部职工的好评。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完善并加大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的各项工作措施,推动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工作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强力促进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再上新水平,为建设经济文化强市、打造国际旅游名城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〇一〇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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