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政府2009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1-02-17 09:00 浏览次数: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全文由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的行政诉讼,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重点及改进措施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止。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东平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工作。一是全县各级行政机关将《条例》列入干部理论学习计划,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深刻领会《条例》实施的重大意义,及时贯彻落实《条例》。二是继续加大网络宣传力度,在东平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网页,将政府信息公开法规及相关规定在网上及时公布。三是加大媒介宣传力度,在县电视台、今日东平报开辟了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栏目,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及主要类别情况

  2009年全县共公开各类政府信息6210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1040条,业务类信息2563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80条,机构设置类信息36条,统计数据类信息及其它类信息2391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布的信息2906条;通过东平县电视台公开的信息793条;通过信息公告栏公布的信息1303条;通过今日东平报公开的信息135条;通过其他途径公开的信息1023条。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

  目前,东平县政府门户网站群是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在充分利用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公开政府信息的同时,根据实际,我县还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其他公开方式积极公开信息,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为确保政府公开信息的查阅和提供,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我县明确了县政府办公室和行政服务中心为政府网站公共查询点;县级各部门也根据自身实际,确定了公开信息查阅和索取场所,确保本单位公开信息的查阅和提供,并配备了相应设施、设备,利用信息查阅点,设立信息公告栏等公开本单位信息情况。我县还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建立起与社会和公众信息公开工作的交流和沟通渠道。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年度县人民政府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县人民政府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的行政诉讼

  本年度县人民政府未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单位和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还不足。没有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对于依法行政的促进作用,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对《条例》的学习理解不充分,落实不到位,在适应《条例》中思想保守,观念陈旧。主要表现在实施《条例》时行动滞后,进度缓慢;在清理填报公开信息时分类不清,网站栏目、信息名称不规范;部分单位还停留在仅仅发布一些领导、机构信息及一些工作动态,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强度仍不够,制度建设还有待于完善、经费投入不足;有些单位特别是部分乡镇信息员更换及为平凡,导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连续性较差;极个别单位认为自己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基础信息还没有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得到有效开展。

  二是基础设施较为落后。这是由于我县县情所决定的,部分乡镇和单位在硬件设施上还达不到要求,如电脑较为陈旧但无力更新、无力承担上网费,有的单位甚至无力购买电脑等;部分信息工作人员对电脑知识和操作能力还有待于提高。这些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进度。

  要解决这些不足和问题,还需要各单位、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更需要上级部门的帮助支持。

  七、下一步工作重点及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指南和目录的编制。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在现有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在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基础上,要按照“稳妥推进、积极应对”的原则,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各项工作,规范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环节的工作。

  (二)抓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建设与逐步完善其他公开形式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推进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加强对省属单位、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网站建设的指导,理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与县政府、各部门原有网站的关系。在充分应用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的同时,因地制宜,积极采取《条例》规定的便于公众知晓的其他方式公开信息。

  (三)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建设,落实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县政府办公室和服务中心将利用现有的网络设施建立政府网站公共检索点,提供政府公开信息的检索服务,抓紧完善相关软硬件设施,规范工作流程,确保提供依申请公开受理服务。要求各单位参照县政府组织形式,结合本单位实际,尽快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场所的安排和布署,履行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职责,确保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和业务培训,加大对公开信息的梳理、整理和信息更新力度。要求相关部门在本单位内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和培训,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和工作氛围,使人民群众了解《条例》、熟悉《条例》、使用《条例》,鼓励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我县还将继续加强对信息工作人员对《条例》的学习及电脑操作方面的培训,更好地抓好我县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也是一项长期性、全局性的工作,需要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需要各乡(镇)的高度重视,需要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更需要包括县直各部门、公共企事业单位以及广大群众在内的全社会共同参与。县政府办公室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合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结合电子政务建设,深入全面推进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一○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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