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00004341523R/-00000 发布机构 泰安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泰政发〔2005〕71号 泰政发第【71】号
文件类别 普通文件 成文日期 2011-02-23 发文日期 2011-02-23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有效性 有效期
泰政发〔2005〕71号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生态市建设总体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2-23 15:09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泰安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泰安生态市建设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6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建设生态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蓝天、碧水、青山绿色家园”,推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建设生态市,对于改善我市生态环境、提高资源利用率、促进人与自然协调发展、不断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建设生态市的决议》,严格按照《规划》要求,把建设生态市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遵循循环经济理念,采取积极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科学编制相应的地方及部门规划,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认真落实年度计划,保证《规划》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和各项指标的顺利完成。力争到2020年,把泰安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稳定、环境优美的历史文化山水园林生态旅游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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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O五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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