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资源局创新行政复议工作
发布日期:2011-02-23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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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资源局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宗旨,不断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并在工作中不断创新。
行政复议是指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理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要求重新处理的一种制度。它与行政诉讼共同构成了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而申请救济的两大法定途径。
工作中,该局先后向社会推出了行政复议工作的七项新制度,为群众维权提供“快速通道”。七项制度包括:当场受理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听证制度、专家参与制度、简易程序制度、协调制度、公开制度。同时,推行公示制度。凡是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案件的受理、审理、送达等情况都将在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方便行政相对人及时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主动接受相对人的监督。在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过程中,该局自撤与强撤相结合、决定与建议相结合,在行政复议文书中增强“说理”,对证据进行分析和论证,让当事人心服口服,真正达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目的。该局在工作中,还不断加速审理效率,对申请人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受理条件的,当场予以受理,为申请人提供快捷的服务。
来源: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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