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发布《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2011-02-23 13:58 浏览次数:


  2月20日,中国银监会颁布了《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我市各大银行了正抓紧学习,估计最近部分银行便会针对《办法》出台个人贷款操作细则。

  贷款须有指定用途且必须面谈
         
  《办法》明确规定,银行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的个人贷款(信用卡透支除外),且必须严格执行面谈制度,市民今后申请贷款的时候,必须要说明贷款做什么,这样才能顺利获得贷款。

  其实之前他们对于个人无抵押贷款产品,就要求申请人提供明确的贷款用途证明,并且在客户授信成功后,要求客户签署贷款用途声明,并对资金流向实行用途监管、实地回访两个途径,进行风险控制。但现在明确的《办法》出台后,措施会更具体、更严格。正由于此前对信贷就有了比较严格的要求,他们认为,《办法》的出台对银行具体业务上的影响不会很大,只是会在流程上更加严格,短期上对业绩等方面不会有很大的作用。
         
  工商银行的工作人员表示,《办法》更多的是从银行操作层面进行了规定,并没有抬高个人获得贷款的门槛,所以根本不会影响个人贷款的申请,还请需要办理贷款业务的市民放心。

  防挪用 贷款付给交易对象
         
  《办法》规定,个人贷款资金应当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向借款人交易对象支付。也就是说,市民获得贷款后,今后银行一般不会把资金直接打到借款人账上,而是打到借款人的交易对象账上。

  关于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的执行情况,工商银行泰安分行、中国银行泰安分行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正在等待总行的实施细则。目前部分个贷业务,基本上实现了贷款资金直接支付给借款人的交易对象,但还有哪些个贷资金适宜于直接支付给借款人交易对象,还有待各自总行下发的实施细则予以明确。
         
  银行人士分析,贷款新规虽然没有增加信贷成本,但可以让银行及时掌握信贷资金的流向,防止信贷资金被挪用,对于炒房等空手套白狼的投机行为能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
             

来源:项目部
关闭
打印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