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开展河砂资源综合整治成效显著
发布日期:2011-02-23 13:58 浏览次数:

2007年,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严字当头、以打开路、强力推进”的工作要求,以规范河砂资源开采秩序、严厉查处涉砂违法案件为重点,积极配合河道管理部门全力抓好禁采和长效监管、储砂整治工作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去年以来,先后打击处理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151人,其中逮捕3人,刑事拘留54人、取保候审33人,治安拘留61人,传唤训诫468人次,查处涉案沙场38处,查处涉案车辆(船)3812辆(只),为国家追回税费损失250余万元,确保了全市河砂开采秩序稳定好转,确保了大汶河安全渡汛,确保了河砂资源税费大量增收,实现了“禁得住、管得好、收益高、不出事”的工作目标。

一是领导重视,责任到人。砂资源管理工作,涉及部门较多,政策性较强,全面开展储砂整治工作是确保河道行洪、道路交通安全的需要,是严密防范储砂税费流失的需要,也是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需要。为加大砂资源管理力度,始终保持对这项工作强有力的领导,市局由治安支队政委李荣忠兼任市河道管理局副局长,并派三名经验丰富的民警进驻市河道管理局,全面配合协助河道管理部门进行河砂整治工作。县级公安机关也派出精干力量常驻河道部门,宁阳县公安局专门成立了砂资源治安大队,大队长兼任县河道管理局副局长及稽查大队长。各级公安机关均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方案措施,层层落实责任制,积极配合水利、交通、工商、税务、国土资源等部门,抽调警力、车辆建立了日常巡查、稽查队伍,明确职责,强化职责,管理到位。公安、河道两部门职能明确,分工负责,机制健全,联合办公、联合执法,对辖区内河砂资源的开采活动进行了统一整治和规范,收到明显效果。

二是措施落实,管理严格。公安机关在河砂资源整治工作中与河道管理部门密切配合,组织得力,措施得当。重点抓了三个环节:一是摸清底数,掌握情况。各县级公安机关对辖区水域的采砂船舶、采砂人员及治安基础状况进行了详实的调查摸底,对辖区采砂船只以及报废、出售、新增的采砂船都进行了核实,对经营业户及重点人口进行梳理,并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建立健全基础工作台帐,为河砂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加强防控,不留盲区。各级公安与河道部门紧密联系,在“打、防、管、控”上做文章。建立健全了24小时巡查报警机制,形成以点带面辐射全水面的治安防控体系。在非法采砂严重、治安情况复杂水域设立报警点,发放警民联系卡,方便群众报警。公安与河道管理部门多方协调,投资440万元,建立了河砂管理监控联网系统一期工程,共完成了25处稽查站、3处禁采河段、1个市中心和7个县市区分中心的建设任务,在全省第一个建成了集音视频、电话、数据于一体的河砂监管局域网络。在强化采砂现场巡逻防控基础上,对采砂船舶进行了备案登记,并利用GPS定位技术,对采砂船舶实施24小时定位监控,在全省第一个实现了河道采砂现场的24小时监管。整个河砂监控联网系统的全面投入使用,大大加强了对河砂资源的监管,也给公安机关执法取证提供了方便。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在“打、防、管、控”的同时,加大了河砂资源的宣传力度,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媒体大造舆论声势,在采砂旺季通过出动宣传车,发放明白纸等方式宣传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是发挥职能,突出打击。河砂管理工作中,公安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发现的违法犯罪行为,坚持“露头就打,以打开路”原则,针对私挖乱采、抗拒执法、闯卡逃税等涉砂违法活动,从严从快予以打击惩处,确保了禁采区禁得住、管的牢、不反弹。一是坚持严打方针,狠狠打击各类涉砂违法犯罪活动。对河砂资源管理中发现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以打开路,强化打击职能。12月31日,宁阳县公安局河砂治安管理大队会同有关部门在泗店镇前辛村将正在进行采砂的曲福(男,32岁,兖州市人)等三人抓获,当场查获推土机1辆、铲车3辆、斯太尔运砂车16辆。三人对非法占地15亩耕地,大肆非法采砂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二是对强行闯卡逃交税费的车辆从严管理,坚持露头就打,决不使其形成气候。公安机关充分发挥道路检查职能,加大了对道路超载运砂车辆的检查力度,同时根据验票点提供的逃车记录和电子监控录象资料,对闯卡偷逃税费的业主进行传唤,补交税费几十万元。通过严厉打击无票、逃票违法犯罪行为,运砂车辆闯卡、逃税等违法活动大大减少,堵塞了监管漏洞,对票据登记不规范的、涂票、超限超载、大车小票、无票的违法运砂车辆严惩不殆,运砂车辆基本达到了“平厢盖布”要求。高新区公安局会同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加大巡查力度,对违规运砂活动严厉打击,并追究采砂业户的连带责任,从源头上治理双超,基本上杜绝了运砂车辆违法活动的发生,目前已划定运砂道路25公里,设立禁行标牌3个,限速标牌9个,基本建立起正常的运砂道路交通秩序。三是严肃查处妨碍执行公务案件。去年以来,有部分业主为达到偷逃税费的目的,拒绝接受稽查执法人员检查、强行闯卡、拒检、碾压、破坏稽查警示标志,并且肆意辱骂、恐吓甚至殴打执法人员。对此等情况,我们坚持严打方针,加大打击力度,形成高压态势,在河砂整治工作现场发挥战斗先锋队作用,积极维护河砂整治工作秩序。

四是加强协作,凝聚合力。公安机关在日常监管中,注重与河道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监管与打击的工作机制。一是正确处理好监管与打击的关系。河道管理部门在工作中进行监管,公安机关对抗拒执法,暴力抗法的不法行为坚决打击。做到分工不分家,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对问题不推诿,不扯皮,共同解决。做到各部门协调运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二是充分发挥视频监控系统的作用。工作中依靠视频发现的违法行为,河道部门及时与公安联系,从而从萌芽状态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保证河砂管理秩序稳定、协调、健康、和谐发展。通过集中整治,2007年,全市河砂税费收入达到了9265万元,同比增长14%,并且使河砂税费收入成为市、县财政收入的重要增长点和重要支柱。

来源: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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