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岳区启动“工资集体协商月”活动
发布日期:2011-02-23 13:59
浏览次数:
近日,岱岳区总工会联合劳动局、经贸局等部门下发了《关于推行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的通知》,初步建立了“工会主动要约——— 企业行政应约——— 上级工会指导——— 劳动部门监督”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机制。
《通知》决定,从今年起每年的三月、四月确定为全区的“工资集体协商月”。每年三月初,各企业工会根据企业经济效益情况和职工意见,代表职工向企业行政方提出《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企业行政方自接到《要约书》之日起10日内要作出书面答复。劳资双方按程序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对于企业行政方到期未作出书面答复、拒不开展工资协商的企业,上级工会要及时向企业提出整改建议书。
今年,该区将以规模以上企业为重点,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争取建制率达到80%。同时,确保参与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企业超过规模以上企业的80%。据了解,目前启动参与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已达100余家。
来源:泰安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