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法院立足实践创新诉调对接机制
发布日期:2011-02-23 13:59 浏览次数:

东平法院立足审判实践,创新工作方法,围绕全县和谐稳定发展大局,进一步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的创新与完善工作,实现了法院诉讼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有机衔接。

规范对接流程。东平法院制定工作流程,建立配套制度,做好司法调解工作,加强对人民调解的指导,实现诉讼与调解的有机对接,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的良性联动,在全县形成了团结一致、共创和谐的良好局面。规范对接流程。完善立案前矛盾纠纷劝导调解机制,在合法、自愿的基础上,对同乡镇、同村的当事人发生的婚姻家庭纠纷、宅基地纠纷等7类民商案件,向当事人发放“纠纷劝导调解书”,尽力劝导群众先行进行人民调解。在乡镇排调中心,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的,东平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

构建对接网络。东平法院把全县14个乡镇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作为巡回审判法庭,并在全县716个行政村聘请800名人民调解联络员,作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的重要组成力量,同时选派20名素质高、能力强、作风硬的法官作为调解指导员,构筑了“法院——调处中心——调解联络员”三位一体的立体化对接网络。

完善对接方式。把调解的理念和方法从民商事审判延伸到刑事、行政、执行各项审判业务中,贯穿于庭前、庭中、庭后各个诉讼阶段,引导当事人把调解结案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首选方式。实行邀请协助调解、委托调解等,达成调解协议后,法院依法予以确认。

诉调对接机制的实施,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良性互动,县乡村三级化解社会矛盾实现了资源共享、信息共享、效果共享,并进一步发展了东平法院“质量高、效率快、效果好”的审判工作品牌。今年以来,东平法院审结各类案件2106件,比去年同期增长22.4%,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78%,比去年同期上升15%,收到了“调判结合、案结事好”的效果。

来源:泰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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