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加大民工维权法律援助工作
发布日期:2011-02-23 13:59 浏览次数:

“谢谢你们,要是没有法律援助,这欠下的钱还不知道怎么要回来呢!”11月2日上午,当宁阳县宁阳镇农民工曹征喜拿到手的1.8万元钱时,激动得热泪盈眶。

据该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梁开申介绍,双方因为承包的住宅楼在施工至五层封顶时发生了纠纷,承包方的工钱迟迟没有发放。在没有其他渠道解决的情况下,施工方找到了宁阳县法律援助中心,请求法律援助。在县法律援助中心、县劳动局和县建设局的共同帮助下,不到一星期,问题就得到了圆满解决,拖欠的7.8万元工钱全部要回。

这仅仅是宁阳县法律援助机构为农民工维权的一个案例。近年来,宁阳县加大了对农民工维权的法律援助工作,县里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作用建立农民工维权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加强了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把涉及农民工劳动报酬、医疗费用、伤残补助、工伤待遇等问题纳入法律援助范围,明确司法、劳动、建设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过沟通研究解决维护农民工权益问题,为农民工搭建了法律援助的“法律顾问团”。

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法律援助联络组织,在县民政局和12个乡镇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每个村都配备了兼职法律援助联络员。同时强化部门协作办案,将法律援助中心和“12348”法律服务热线进行整合,及时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在调查环节上,县法律援助中心同劳动、建设等相关部门达成协议,得到大力配合的同时也降低了办案成本,提高了法律援助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据梁开申介绍,某厂故意拖欠宁阳镇郭峰等19名工人工资2万多元,多次索要无果,后来向县法律援助中心写了申请,委托该县劳动局仲裁委协助,仅用了半个月时间就得到解决,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县法律援助中心制订了咨询接待制度、案件指派制度等,还专门制作了法律援助业务流程图,方便了群众了解申请法律援助的必要程序和应该享有的权利。并根据《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制订了《宁阳县法律援助十项便民措施》,畅通了“绿色通道”,简化了特殊人员的申请法律援助的程序,对一般案件进行抽查督导跟踪,特殊案件进行全程跟踪并派员参加旁听审判、审查辩论观点,跟庭率达15%以上。案件办结后,对受援人进行回访,填写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反馈卡。据了解,近年来,该县共办理农民工维权等相关法律事务600余件,参加政府有关会议、谈判、诉讼代理131余次,提司法建议158余条,解答法律咨询2960人次。

来源:泰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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