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六大工程助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发布日期:2011-02-23 13:59 浏览次数:

一是“红盾护农”工程。健全农资企业监管制度,实施信用分类监管,依法规范农资经营行为。以工商所为主体,督促农资企业健全“两帐两票一书一卡”制度。全面放开化肥零售经营环节,不再要求前置许可或者与基层供销社签订协议。种子、农药等农资经营行业除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外,不要求申请者提供其它批准文件。开展农资打假维权活动,每年的3月初、9月初等重点时段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农资生产经营中的违法行为。

二是“经纪活农”工程。依托劳务公司、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组织,积极发展壮大农村劳动力、农产品流通等方面的农村经纪人队伍。

三是“合同帮农”工程。积极引导广大农户与种子科研生产单位、农业龙头企业、专业批发市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专业协会、经纪人、中介公司签订合同,大力发展“订单农业”。严厉打击涉农合同欺诈行为,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四是“商标富农”工程。引导农民注册农产品商标,年内努力使全市农产品商标新增12件;在全市选择10家龙头企业,推行“公司+商标+农户”的经营模式,将分散的农户以商标权为纽带、以龙头企业为通道连接到市场,使农户分享市场利益。

五是“政策惠农”工程。以优惠政策大力支持农村合作组织发展,对合作社承包开发荒山、荒地、荒滩以及从事特色经济作物种植和畜、禽、鱼类养殖的,给予政策优惠,对农村流动小商小贩、农民在集贸市场上自产自销农副产品,一律免予工商登记和免收市场管理费。

六是“市场助农”工程。在全市选择10处农村集贸市场进行重点培育,活跃农村市场。开展“农村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示范店”推荐活动,提高农村食品安全水平。每年推荐10家“农村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示范店”,5年内争取每个乡镇办事处驻地至少有一家“农村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示范店”,畅通优质安全食品进入农村市场的渠道,保障农民消费安全。


来源:泰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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