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区推行“六办”工作法加强机关效能建设
发布日期:2011-02-23 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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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泰山区深入贯彻全市行政效能建设会议精神,推行“六办”工作法加强机关效能建设。
一是实行“立即办”,各部门、各单位将亟待解决的问题列出清单,没有办的立即办,没有办好的尽快办好。二是实行“主动办”,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安排专人,集中力量找症结、破难题,直至问题彻底解决。三是实行“上门办”,按照政策和职能权限,现场办公、上门服务,保证各项工作在最短时间内,以最快速度办结。四是实行“灵活办”,积极创造条件,研究探索方法措施,促进问题解决,对确实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列出计划,明确办结时限。五是实行“公开办”,各部门、各单位制定依法办事规则,做到每个环节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六是实行“具体办”,建立相应的工作责任制,把各项服务工作职责细化、量化,做到层层有责任,人人有要求。
来源:泰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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