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实行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县级代发
发布日期:2011-02-23 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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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深化乡财乡用县管改革,建立起乡镇工资发放良性运行机制,东平县从2008年起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实行县级代发。县级代发工资的范围是除乡镇卫生院人员外的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乡镇工资实行代发后,形成“县级代发、专户储存、银行支付”的工资发放新机制,目前,2465名乡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1月份的工资270万元已全部通过银行直接拨付到个人工资帐户。
来源:泰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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