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着力治本,完善道路执法监管规定。进一步梳理关于治理公路“三乱”的政策规定,针对道路交通运输现状,制定印发了《宁阳县道路执法检查监督规定》,首次以文件形式对道路执法检查站点设置、执法资格,特别是对执法的权限、违章车辆处理、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明确界定,严格要求道路执法单位及其人员按照法定程序,依法检查和处理境内违章违规行为,为深化公路“三乱”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道路执法行为、优化道路运输环境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二是健全机制,快速处理涉路涉车投诉。涉路执法各主管部门都建立了专门机构,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明确分工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公开投诉电话,配备相应工作车辆。对投诉举报事件,事发现场在30公里以内的,投诉处理人员30分钟内到达;其它区域,投诉处理人员60分钟内到达,确保群众投诉得到及时处理。
三是审核备案,从严控制上路执法检查入口。规定道路检查站、收费站、稽查站、检测站设置、变更,除按规定审批设置后,要向县纠正部门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县治理公路“三乱”办公室备案。对国家、省、市安排的阶段性或临时性道路检查和治理任务,须事先办理报告备案手续,按照规定时限、范围和标准进行,进一步强化源头预防和治理力度,加强对道路执法检查的监管力度,确保全县公路无“三乱”。四是阳光执法,落实“执法监督卡”制度。规定执法人员向车(货)主出示执法证件的同时,发放“执法监督卡”,“执法监督卡”标明执法单位、执法人员、主管单位投诉电话及县治理公路“三乱”办公室、县纠正部门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投诉电话。同时执法单位在道路执法时,在醒目位置设立公示牌,公布批准文件、站点名称、职责范围、收费罚款标准、监督投诉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五是以民为本,设立道路运输“绿色通道”。对于运送瓜果蔬菜等鲜活产品及救灾久远物资的违章车辆,要求道路执法人员当场告知驾驶人违章基本事实,依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得采取扣车、卸载等行政强制措施,确保绿色通道畅通无阻。六是严格追究,确保全县公路无“三乱”。在公路“三乱”治理工作中,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与追究,对擅自设立道路检查站卡或违规上路检查、乱收费、乱罚款,向执法人员下达收费、罚款指标或罚款提成或对违章车辆实行罚款包干,对违章车辆检测点、卸货场、停车场监管不力,出现违规检测、强卸强装、乱收费等侵害车(货)主合法权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分别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等处分,确保道路运输环境进一步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