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国家粮食局组织的2007年度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考核中,宁阳县粮食局被评定为“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先进单位”,标志着宁阳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近年来,宁阳县顺应粮食市场化改革要求,切实转变县粮食部门职能,加强领导,多措并举,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创新、在创新中完善,积极稳妥地推进粮食行政执法工作,使粮食流通和加工企业的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发展轨道。
一是建立执法机构。成立了“粮食流通管理监督检查大队”和“粮食市场审查准入中心”,及时将粮食执法纳入全县行政执法体系中。
二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制定了《宁阳县粮食流通管理监督检查办法》、《申办粮食收购许可证程序》、《粮油统计制度》等十余项规章制度,将执法职责、权限、行为、奖惩等内容分解到各个岗位、各个环节,从制度上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使执法人员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执法理念,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执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切实加强粮食法规的宣传。利用新闻媒介宣传。在县广播电台、电视台开辟粮食执法宣传专栏节目,定期宣讲粮食法规知识、粮食执法程序等内容,扩大了粮食执法在社会上的影响。走出去搞宣传。通过印发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条幅、张贴宣传标语、扎制宣传车、散发宣传单、现场咨询和办理固定电话、手机短信等有效形式,着力在宣传的广度上狠下功夫。请进来搞培训。采取以会代训、培训班等形式,组织重点粮油经营企业的法人代表及统计、质检、保管人员,学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山东省粮油统计制度》以及《宁阳县粮食流通管理监督检查办法》等粮食法规、文件。
四是创新执法机制,完善执法措施。建立粮食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开展联合执法。成立县粮食、财政、发改、工商、质监、物价、交通、卫生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领导小组,负责粮食执法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使粮食执法覆盖粮食流通的各个环节,杜绝了执法脱节现象,形成了各级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协调推进的工作格局。聘请律师,协助执法,增强了粮食行政执法的准确性和规范性。近年来,从未出现过一起因处罚程序和处罚裁量不当而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