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积极改进创新办案方式提高仲裁办案效率质量
发布日期:2011-02-23 13:59 浏览次数:

新泰市劳动争议仲裁院在争议案件处理过程中,始终贯彻调解为主的原则,加强了案外调解工作,对焦点明确、事实清楚、有法律依据的案件,通过向当事人双方摆事实、讲道理,督促双方达成和解协议。2007年,全市仅在立案前就成功调解争议案件22件。同时坚持以人为本,从方便当事人的角度出发,不断改进庭审程序,提高庭审质量。案前认真调查取证,弄清案情原委;案中认真分析研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处理方法;案后及时总结办案经验,提高办案水平。

新泰市还把仲裁工作列入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党风党纪教育,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强化监督检查,推行阳光仲裁,维护仲裁的公信力。同时,强化政务公开,所有业务从立案、收费、处理结果等,能公开的全部公开,将劳动仲裁置于当事人的监督之下,杜绝暗箱操作。利用监控录像设备,对仲裁进行全程监控录像,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审理案件。为便于当事人对庭审笔录正确性的监督,聘用了具有微机速录资格的书记员,对陈述内容做到同步记录,投影仪同步显示,当事人可以随时纠正,确保了笔录的准确性。

来源:泰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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