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区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全面展开
发布日期:2011-02-23 14:00 浏览次数:
  泰山区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将全面展开。改革后,泰山区将设置工作部门21个。
  泰山区本着精简统一效能,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理顺职责关系,明确强化责任,优化组织结构,完善体制机制的原则,坚持上下基本对应,与泰安市政府改革相衔接,积极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此次改革泰山区将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好部门定职责、定内设机构、定人员编制的“三定”工作要求。今后,泰山区将明确界定部门职责,坚持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确需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分清主办、协办关系,明确牵头部门和各自责任,部门规章和部门文件不得作为职责调整的依据。在确定部门职责的同时,明确承担的相应责任,落实政务公开、行政问责等制度,强化责任追究。合理界定部门职责,抓好职能转变,明确部门职责权限。各部门积极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资分开、政府和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根据部门承担的职责任务,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合理设置内设机构,严格控制内设机构个数,着力优化内部结构。严格核定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按照“人随职能走的原则”,人员编制先随职能划转计入新部门基数后重新核定。
  泰山区政府机构改革后,设置工作部门21个,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建制。今后各部门不再新设副科级内设机构,现部门内设的副科级以上机构逐步调整撤并,清理规范议事协调机构。已经完成工作任务的议事协调机构予以撤销;严格控制新设议事协调机构,确需设置的按规定程序报批。议事协调机构不单设办事机构,不核定人员编制。
来源:泰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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