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文件
泰节能字【2008】12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宣传及信息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节能办(节能主管部门),市高新区经发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宣传节能降耗,提高全民节能意识,市经贸委、市政府节能办在泰安日报、齐鲁晚报开辟了节能宣传专栏,重点对我市节能降耗、发展循环经济、开展清洁生产、组织节能执法活动、开展节约用电及宣传推广我市节能领域自主研发的新技术、新产品,介绍我市重点企业开展节能降耗的先进经验及做法。同时,市节能办开办了节能工作简报,报送市委及市政府主要领导,为市委、市政府领导提供节能工作信息参考,提供决策依据。为了进一步做好全市节能宣传和节能信息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县(市、区)节能办(节能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到节能宣传和节能信息工作重要性,把节能宣传专栏作为宣传节能政策,提高全民节能意识的重要阵地,要把节能信息作为为市委、市政府领导提供决策依据的重要工作,要切实提高认识,指定专人负责,不断提高信息报送及新闻稿件报送的质量和数量,切实做好节能宣传及节能信息工作。市节能办将对各单位报送情况进行考核,并作为年底对县(市、区)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和对市直部门文明单位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
二、报送要求
(一)数量要求。每月报送稿件或信息不少于2篇,每年报送调研信息不少于1篇。
(二)内容要求。节能信息内容主要包括: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节能工作中推行的先进做法及经验,重点用能企业监管情况,重大节能成果及节能技术推广情况,对节能先进企业经验及做法推广情况,节能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节能指标完成情况等。要求篇幅短小精悍,内容充实,分析到位,参考价值高,新闻时效性强。调研信息要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
(三)报送方式。上报信息及稿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市节能办邮箱:szfjnb@163.com节能办进行审核筛选,对重要信息及时上报至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同时,将信息刊登在节能工作简报以及泰安经贸网,各县(市、区)要及时登陆网站浏览信息。
联系人:牛大鹏
联系电话:69915326999206
二〇〇八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