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路灯节能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2-24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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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
泰节能字【2008】15号
关于加强路灯节能管理的通知
市路灯管理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节能减排任务职责分工及主要措施分解表的通知》精神,实现节约用电,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的节能降耗目标,根据市政府关于节约用电有关措施,进一步加强路灯节电的管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路灯实施单侧开启,请就路灯开启时间、单侧开启道路路线、路灯节电改造计划制定出具体实施方案,并简要介绍措施实施后达到的节电效果,于8月20日报市政府节能办。(联系人:牛大鹏,电话:6991532)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八日
来源: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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