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市太阳能产业发展情况进行书面调研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2-24 09:08 浏览次数:


泰安市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文件
泰节能字[2008] 20号

关于对我市太阳能产业发展情况进行书面调研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贸局、高新区经发局,市国资公司,有关企业:

为落实省委常委、副省长王军民关于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稳固和提升山东在全国太阳能产业中的地位,努力打造山东为太阳能产业强省的指示要求,省节能办将组织起草加快推进太阳能产业发展的意见,并对我市太阳能产业发展情况进行调研,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各县(市、区)、各有关企业太阳能产业发展现状,包括:2007年和今年以来太阳能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与太阳能行业相关的上下游产业发展状况;企业自主创新体系建设情况,包括:太阳能技术产品研发和产业化情况、太阳能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培育情况;太阳能行业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包括:已建、在建和拟建项目情况;制约太阳能产业做大做强的主要困难和障碍;太阳能产业发展规划情况,包括:本地和重点企业推进太阳能产业发展的规划目标、发展重点、实施计划和工作措施,突出说明太阳能技术自主创新、产业链培育、龙头企业配置的重点和发展方向;工作建议,包括:在增强太阳能产业自主能力、促进形成产业链以及培育太阳能产业集群方面的建议,以及对推动我省、我市太阳能产业快速发展的其它建议。

二、材料要求

请各地、各企业按照调研内容要求,形成本地的书面调研材料,同时,组织所辖太阳能产业相关企业形成企业书面调研材料。书面材料要内容详实丰富,重点突出,言之有据,现状、困难和问题分析要客观公正,措施建议要科学合理,符合实际情况。

三、报送时间

各县(市、区)和有关企业的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要于1月7日前报市政府节能办资源节约科,联系人:亓宏文;电话/传真:6999206;电邮:szfjnbzyjy@163.com。(《太阳能企业基本情况表》和《太阳能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从泰安经贸网上下载)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来源: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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