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对305家持证矿山企业进行年检
发布日期:2011-02-24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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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提高资源开发水平,市国土资源局积极开展2008年度采矿权“年检”工作。这次年检是对全市305家持证矿山企业全部进行检查,参检率达到100%。目前已完成了市直及各县市区矿山企业的现场核查工作。
在采矿权年检过程中,我市严格检查标准,规范年检资料。一查必备图件及规定的九项资料,对地下开采的矿山企业,要求提供井上井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或纵投影图上分别表明上年、当年和下一年的动用量和采出储量;对露天开采的企业,要求健全管理台账,提供有资质的测量单位实测工程平面图、储量变动图。二查违法行为,严查矿山企业是否存在超层越界开采、破坏浪费矿产资源、擅自转让采矿权、抵押采矿权后不进行备案、未达到最低开采规模等违法行为。三查“两费一款”缴纳,是否按时足额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和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是否按规定评估并进行了有偿处置。四查矿山地质环境的监测、防治措施是否落实。五查是否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六查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选矿回收率“三率”指标的制定和实施。对达不到以上要件的采矿权人,要求及时整改到位,否则不予年检。
来源: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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