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贵阳久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炸药库区发生山火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2-24 09:07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经贸局、商贸局(财办)、市行业资产管理中心:

现将省科工办《关于转发国防科工委〈关于贵阳久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炸药库区发生山火情况的通报〉的通知》(鲁科工爆[2007]71号)转发给你们,各民爆安监部门和民爆企业要认真吸取教训,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春季防火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杜绝类似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认真做好各项应急救援准备工作,一旦发生重大险情,要在上报有关部门的同时,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全力组织抢救。

二〇〇七年三月三十日


来源: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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