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贸局,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当前,我市已进入主汛期,大范围高强度暴雨将时有发生,防汛抗灾形势十分严峻,防汛任务艰巨繁重。根据省经贸委传真电报《关于切实抓好主汛期经贸工作的紧急通知》(鲁经贸传真[2007]39号)部署和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防汛抗洪救灾电视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全市经贸系统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防汛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早准备早落实。各级经贸部门要从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高度,牢固树立“以民为本”的思想意识,提高对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估计灾害性天气可能产生的影响,抓紧制定和完善防汛抗洪救灾预案,抓好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进一步提高抗灾防御能力。特别是随时掌握近期天气变化对本地区煤电油气运等生产要素的影响,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做好防汛抗洪的相关准备工作。认真做好应对各种突发险情、灾情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和物资准备,以扎实有力的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消除对经济运行的影响。
二、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主汛期适逢电力迎峰度夏和暑期客运高峰期,要督促有关单位根据情况变化、完善应急预案,特别要加强煤电油气运各系统应急预案之间的衔接。要对可能出现的困难估计得更充分,问题考虑得更周全,使预案中的措施更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
三、加强经济运行的组织协调。进一步加强重要生产要素和应急物资生产、运输的组织协调,做好防御自然灾害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物资保障。要督促用煤企业适当扩大储煤场地,多接、多储煤。完善电力厂网协调机制,加强电力调度,对重点防汛水库要提前做好防汛电力调度安排。加强与救灾设备生产企业的联系和调度,确保在发生涝灾和突发事件时,保证救灾物资产得出、装得上、运得出、收得到,保证抗灾救灾所需的电力、燃油、天然气、煤炭优先供应。
四、认真做好汛期期间工业流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工作。加强与有关单位的信息沟通,及时准确地掌握运行动态情况,特别是洪涝灾害对经济运行的影响,积极支持抗灾救灾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五、坚持重大情况及时上报制度。要建立健全和认真落实防汛值班制度,涉及煤电油气运、生活用物资等要素保障的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抗灾救灾指挥机构报告,并报送市经贸委。
二OO七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