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期间我市工业经济运行情况良好
发布日期:2011-02-24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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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期间,市经贸系统把节日生产经营作为经济运行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对重点企业节日生产的调度,督促企业落实好各项工作措施,切实组织好“十一”期间的工业生产,确保了节日期间生产运行的稳定,保持了工业经济稳定运行的良好势头。
“十一”期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1015户坚持节日生产,涉及职工40多万人,实现工业增加值13.5亿元;市直泰开电气、泰山玻纤、泰山石膏、蒙牛乳业等20户企业都坚持节日生产。节日期间,全市生产原煤65万吨,发电2.7亿度,生产玻璃纤维纱5250吨、纸面石膏板900万平方米、尿素1.54万吨、钢5.8万吨。
“十一”期间,市经贸委对节日期间的工业生产和电力保障供应进行安排部署,确保节日期间生产安全稳定。对民爆生产经营企业,在节前进行了集中安全生产检查;加强了对煤电运的综合协调,保障工业生产平稳运行;各级供电企业根据节日期间用电特点,认真做好节日用电负荷调度,确保了节日生产稳定。
来源: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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