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教育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1-03-09 08:59 浏览次数: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泰政办函〔2011〕3号)要求,由泰安市教育局编制的2010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概述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把政府信息政务公开作为全局重要工作来抓,强化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一是加强组织建设,成立了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同志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二是组织机关干部和局属学校负责人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政府相关文件,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编制了泰安市教育局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制定了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及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落实了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四是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更新。五是不断规范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使得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学校所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进一步规范有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度,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务信息731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52条,占7.11%;政策法规类信息21条,占2.87%;规划计划类信息35条,占4.79%;业务工作类信息577条,占78.93%;统计数据46条,占6.30%。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主要通过互联网门户网站公布。此外,还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公告栏、文件资料汇编等形式公开。在便民服务方面,我局按照统一要求,编制了《泰安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泰安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细则、流程等相关制度。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度,我局未接到有关部门、单位或个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0年度,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0年,我局免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费用。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费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目前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局机关各科室主动公开信息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还存在信息发布量少等问题;二是因人员编制紧张,目前缺乏专职工作人员,严重制约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改进措施

1、提高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要逐步使机关各科室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全面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梳理局机关以及局属学校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

2、认真梳理,逐步扩大政务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加大公开的范围,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完善管理,有效推进政务公开内部机制建设。积极协调,配备专职人员,坚持把政务公开同加强内部管理结合起来,通过建立完善政务公开监督考核机制,进一步探索建设政务公开内部机制。

 

 

○一一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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