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1-03-09 10:27 浏览次数:

  

  

  

    本报告由市人口计生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根据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部门)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等六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泰安市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泰安”(http://www.tai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泰安市人口计生委信息办公室联系(地址:泰安市政大楼B8029 ;邮编:271000 ;电话:0538-6991803;传真:0538-6991281;电子邮箱:jsw_xxzx@ta.sdgov.cn)。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促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内容。2010年,全委计生系统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建设,重点突出了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等方面的工作。

  (一)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科学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的基础。我委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贯彻落实工作,把信息公开作为建立“亲民”、“务实”政府,提高行政活动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的一项重要举措。市政府办公室相关文件下发后,委领导高度重视,把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召开委主任办公会议进行安排部署。一是统一了思想,提高对《条例》施行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二是成立了泰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并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委办公室,由委信息办公室相关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三是落实了信息发布必备的办公条件,做到机构、人员及办公条件的落实。同时,我委还根据省、市政府的要求,安排信息员先后参加了政府举办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和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等相关培训。通过培训,使信息员掌握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目的、意义、公开程序和要求,为我委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奠定基础。

  (二)完善规章制度

  建立严格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章制度,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的前提。我委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要求,完成了《泰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初稿,今年,市政府相关文件下发后,我委又根据《通知》的要求,完成了《指南》和《目录》初稿修订工作,并在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进行了发布。根据《条例》及公开工作的要求,市人口计生委还修订完善了《泰安市人口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泰安市人口计生委公文类信息公开发布制度》、《泰安市人口计生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等三个相关制度规定,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三)   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加大培训和宣传力度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的保障。只有让每位干部职工熟知《条例》、理解《条例》,让全社会知晓《条例》,《条例》的实施才有根本保障。为此,我委不断加大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一是召开干部职工大会,认真对《条例》进行学习讨论,并对《条例》施行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二是积极参加市级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根据要求和安排,组织全委干部职工参加了统一考试。同时,还征订《条例》学习培训的相关教材发给每位干部职工进行自学。三是将对《条例》的学习培训纳入机关年度学习培训计划,认真进行培训。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宣传,在全委范围内掀起了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热潮。切实提高了全委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四)依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按照《条例》要求,市人口计生委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及时更新,对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在网上发布。在处理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市人口计生委按照《条例》要求,明确了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工作机构,公开了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按照统一的工作流程和受理文书,依法有序地开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五)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工作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09]103号)要求,市人口计生委对本行政区域、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对自查内容进行了规范,并要求将自查情况上报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口计生委对全市涉及计划生育的有关问题信息公开内容进行了分析总结,为改善和提高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决策依据,进一步促进了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目前在泰山信息网信息公开网站上共向社会主动公开了66余条信息。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4条,包括本委的简介、基本职能、各科室职责和公开电话。法律依据类信息8条,包括涉及本部门的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法规,涉及本部门政府出台的政府规章制度或规范性文件,以本部门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业务及服务类信息52条,包括涉及各项业务办事指南(办理程序)及依据信息,便民服务承诺及办理群众申请公开事项情况结果,负责信息公开的机构名称、地址、电话等。同时我委还丰富了信息公开形式,通过新闻媒体、计划生育政府专网、委务公开栏等渠道,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委没有收到任何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申请。同时我委没有公开任何不应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委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

  五、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委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诉讼相关的费用支出。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后,我委虽然按照《条例》规定及省、市政府的安排部署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但是,我们的工作与《条例》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目的意义认识尚未完全到位,主要表现在有的部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性不够,须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还不能完全做到及时公开。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一是结合我委的重点工作,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互动性,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广泛吸纳群众的建言献策。二是对政府信息进行系统深入的梳理和分类,加快信息更新速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三是健全相关配套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与执行制度,特别是行政文责制结合起来,通过建立健全制度,确保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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