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现公布泰安市国资委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概述
2010年,国资委按照《条例》规定和市里要求,立足国资监管职能,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法人民主权利、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加强载体建设,强化监督检查,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保障了国资委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科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为贯彻施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组织保障。
(二)建立完善公开目录。根据工作实际,及时修改主动公开的信息类别,细化信息公开目录,建立了机构介绍、政策法规、业务信息、规划计划等子目录,便于操作和公开。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根据《条例》和《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更新及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建立信息员队伍,及时报送工作动态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情况。2010年度,市国资委共公开政府信息291条,其中市政府网站公开24条,省国资委网站公开30条,单位网站公开222条,其他途径公开15条。机构介绍9条,占5%;政策法规25条,占27%;规划计划2条;占5%;业务工作141条、占55%;统计数据11条,占2%;其他信息103条,占25%。
(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主要通过政府网站、单位网站、政务信息等方式公开信息,还开辟专门的信息公开栏,适时公开政务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0年,没有接到公众、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没有产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收费情况。
五、咨询和投诉情况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27人次,其中现场咨询10人次,电话咨询17人次。
本年度没有受理政府信息公开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
我委及下属单位共有信息工作机构四个,共有兼职信息工作人员5名。
七、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2010年,我委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与上级要求、与企业法人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规范、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等。今后,工作中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整改,全面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宣传教育。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条例》,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各级机关人员充分认识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努力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
(二)建立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按照信息公开制度要求,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工作机制,健全信息公开的发布机制,及时维护和更新各级网站信息,定期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内容目录,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三)落实监督检查。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机关及下属单位贯彻落实《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并通过社会各界的监督,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