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经济合作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1-03-09 03:26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泰安市经济合作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泰安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aian.gov.cn)和我局设立的“泰安招商信息网”(http://www.tszs.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安市经济合作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泰安市政大楼A9061房间;邮编:271000;电话:0538-6990950;传真:0538-6993002;电子邮箱:hedonghan@163.com)。

  一、概述

  政府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一个重要举措,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1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坚持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正常的议事日程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一年来,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健全了组织机构。结合年初的机构改革,重新调整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充实了办公室工作人员,做到了组织保障落实。二是加强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了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发布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3项制度,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三是及时更新公开信息。根据《条例》规定,结合机构改革后工作职能的变化,对我局政府信息进一步梳理,严格按要求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种类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严格按照目录及时进行了公开。四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年度工作计划。在厅机关继续广泛开展《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基本规范学习活动,并积极安排人员参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活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83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1条,占1.4%,包括了我局主要职能、内设机构和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等信息;政策法规类信息15条,占1.9%,包括了业务范围内的各类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信息;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占0.1%,为本局年度工作要点;业务工作类信息672条,占85.8%,包括了招商项目、招商信息等信息;统计数据类78条,占10%,包括了全市招商引资到位资金月、季度、年数据;其他类信息6条,占0.8%,为我局便民服务信息。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渠道方面,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积极通过泰安招商信息网站、泰山商务网站以及政务公开栏等形式,积极公开相关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度我办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对已公开的信息及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10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年来,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与先进单位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有待进一步加强;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梳理、拓展;网站的技术支持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上级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人力、经费投入,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在网站的技术支持上实现新的提高,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贴近和帮助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的助推剂,成为政府沟通老百姓的连心桥。

  

  

  

  

  二0一一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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