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档案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1-03-09 03:29 浏览次数: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精神,市档案局对本单位2010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和认真总结。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概 述

  2010年,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率、增强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为目标,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规章制度、加强载体建设等措施,保障了市档案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并取得一定成效。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承办机构和工作人员,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具体工作,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卓有成效地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信息公开的职责包括:具体承办本机关的政务信息公开事宜,维护和更新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组织编制本机关的政务信息公开指南、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等。

  在制度建设方面,我局结合自身实际工作情况,把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信息公开制度,这些制度包括《泰安市档案局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泰安市档案局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泰安市档案局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泰安市档案局政务公文类信息公开发布制度》等,明确了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使档案局的信息公开有来源、有渠道、有目标,进入了规范化的轨道。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0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条,其中:机构职能4条,包括档案局领导成员分工、部门职责、公开机构职责、科室职责等;政策法规10条,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档案局8号令《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山东省档案条例,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电子文件归档管理暂行办法,泰安市重大政务活动档案资料收集管理办法,泰安市已公开现行文件送交利用实施细则,泰安市电子档案管理办法,泰安市档案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山东省档案管理考核办法、企业档案管理工作规范等;规划计划2条,为泰安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2010年泰安市档案局工作计划;业务工作3条,包括《泰安市档案资料查阅利用指南》、《具有保存价值或应当保密的档案向国家档案馆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出售指南》、《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登记、验收指南》等。

  此外,还公布了档案接收、整理、鉴定、开放、利用、抢救、征集、寄存等办事指南或依据。例如,《泰安市档案馆档案查阅利用流程图》、《泰安市档案馆查档须知》、《泰安市档案馆查档指南》、《泰安市档案馆现行公开文件查阅须知》等。公共服务方面,公布了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机构、现行公开文件查阅中心、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信息服务、办事指南、便民服务承诺及公众监督事项,如《泰安市档案局(馆)服务承诺书》等。

  在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与泰安市政府政务网站链接,建立了泰安档案信息网(http://15.9.50.100)。2010年,我局利用馆藏档案,面向社会提供政务信息服务查询,共提供利用档案资料383人次, 2400卷册。目前在政务网站上已公布现行文件2708份,开放档案目录3203条,互联网公布开放档案目录3203条。内外网网站点击率90810次。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以公开服务的方式,接受电话咨询,其中接受业务指导36次,业务培训8次,增加了政府信息为全社会服务的渠道。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还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为宣传平台,通过文字、图片和视频等多种形式,全面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公开与民生密切相关的现行公开文件,为档案服务民生、服务公众营造了良好的氛围。2010年,除参加了市广播电台举办的“行风热线”节目,宣讲档案知识,解答市民的咨询之外,档案局还在相关媒体上发布了《泰安市档案馆关于开放部分档案的通知》,市档案局(馆)被指定为“泰安市政府信息查询点”,并增设了分屏显示器,进一步完善了服务设施,配备专职人员负责信息查询工作,确定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地址位于市政大楼B1016房间。通过“泰安市政府信息查询点”的设立,使老百姓能够更加便捷的查询现行的有关政策、规定,及时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拉近了广大人民群众与档案之间的距离,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普遍欢迎。

  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市档案局还及时接受反馈,2010年接收整理全市9个单位文件6671份,丰富了馆藏档案门类。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0年度档案局没有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度,档案局实行了政府信息公开免费服务,没有发生相关收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处置情况

  2010年度我局没有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没有收到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保密工作相关规定。既坚持主动公开、全面公开,同时对于涉密信息,则坚决按照保密工作相关规定办理。凡涉密信息,均根据涉密级别、范围办理,做到了该公开的不保留,不该公开的严守纪律不泄密。对每一项公开的政务信息,逐级实行严格的审查制度,落实分管领导、具体承办人员责任制。对于拿不准的政务公开事项,主动征求保密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去年以来,全市档案系统没有发生一起涉密案件。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问题。政务公开制度工作还不够细致,制度建设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工作程序还不够规范,需进一步改进。

  2、改进措施。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关于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要求,以规范促落实,以服务求实效,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整体水平,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档案服务。同时,还要继续建立健全我局政务公开制度,主动公开的信息必须由相关科室及时整理汇总到办公室,经办公室兼职工作人员行政确认不涉及机密问题和重大错漏后安排及时发布。重点做好以下几点: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的各项具体制度。二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三是充分利用“泰安市政府公开信息查阅中心”平台,切实承担起政府信息公开的重任。

  

  2010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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