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民政府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1-04-21 09:22 浏览次数:

2008年,我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完善规章制度,拓展公开内容,规范公开形式,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截至2008年底,市直部门及县(市、区)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7827条。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机构职能类3082条,占6.4%;政策法规类12252条,占25.6%;规划计划类1461条,占3.0%;业务工作类19440条,占40.6%;统计数据类2718条,占5.7%;其它8937条,占18.7%。市直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131条,其中,机构职能类637条,占3.5%;政策法规类2286条,占12.6%;规划计划类223条,占1.2%;业务工作类8149条,占44.9%;统计数据类1590条,占8.7%;其它5327条,占29.1%。县、市、区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696条,其中,机构职能类2445条,占8.2%;政策法规类9966条,占33.6%;规划计划类1238条,占4.1%;业务工作类11291条,占38.0%;统计数据类1209条,占4.0%;其它3610条,占12.1%。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在具体内容上重点公开了以下信息:


1.行政执法事项公开。对市级行政执法事项进行了认真清理并列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在政府网站公开。2008年,公开市级行政执法依据1457项,市级行政执法事项5210项。在公开的市级行政执法事项,行政许可579项,行政处罚4125项,行政强制145项,行政征收117项,行政裁决7项,行政给付20项,行政确认81项,其他行政执法事项136项。县、市、区公开行政执法依据2961项,行政执法事项8203项,在县、市、区公开的行政执法事项中,泰山区行政执法依据638项,行政执法事项1553项。岱岳区行政执法依据475项,行政执法事项1560项。新泰市行政执法依据193项,行政执法事项2591项。肥城市行政执法依据586项,行政执法事项804项。宁阳县行政执法依据468项,行政执法事项667项,东平县行政执法依据601项,行政执法事项1028项。


2.政府规范性文件公开。公开市政府1995年至2008年出台的政府通告、政府令、泰政发、泰政办发等文件 982件,其中:政府通告26件,政府令97件,泰政发文件464件,泰政办发文件395件;公开市直部门和单位规范性文件2363份。县、市、区公开各类政府文件647份,其中:泰山区20份,岱岳区41份,新泰市207份,肥城市214份,宁阳县84份,东平县81份。


3.政府工作报告、统计公报公开。公开2003年至2008年政府工作报告及解读28份,其中,政府工作报告6份,报告解读22份,2002年至2008年泰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6份,2005年至2008年全市经济运行情况的通报46份。


4. 财政收支公开。公开了2003年至2007年预算草案报告及《关于泰安市200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出租车成品油财政补贴、种粮补贴、新建太阳能系统补贴等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政府采购目录、采购流程、批报手续、招标公告、中标公告、县市区招标公告和中标公告以及监督投诉方面情况。


5. 城市规划公开。公开了泰城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专业规划,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方案、规划方案,城市规划道路红线,公园和绿地绿线,水体蓝线,基础设施黄线,历史文化紫线以及地下各种管线、地下空间管理等基础设施指标信息。


6. 土地招拍挂公开。公开了国有土地公开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交易、土地矿产市场探矿权出让与采矿权交易、基准地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核工作流程、2008年市本级、泰山区、岱岳区高新区、旅游开发区土地出让计划等文件和计划。


7. 建设工程招投标公开。公开了《泰安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管理暂行办法》、《泰安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择办法》、《关于对房地产开发建设工作实行约谈管理制度的通知》、《泰安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细则》等文件,对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工作进行了规范,并通过网站和公告牌及时发布建设工程招标和中标公告信息,接受社会各界和公众的监督。


8. 人事任免和公务员招录公开。公开了政府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各单位的行政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领导分工、科室电话等内容;公开了2008泰安市公开选拔部分县级领导干部和泰安公务员考试录用实施意见、实施方案、招录简章、笔试面试成绩等信息。


9. 规划计划公开情况。公开了“十一五”规划、区域规划、城市规划、行业规划、旅游规划等信息,公开了泰安市城市总体规划、旅游规划、“十一五”泰安市发展规划以及工业、农业、旅游、畜牧业、对外经济贸易等行业和部门规划。


10. 应急处理公开。公开发布了泰安市应急处理指挥机构、应急预案预警、公告、政策法规、应急动态等信息,公开了泰安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森林火灾现场应急救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等应急预案。


11. 便民服务事项公开。医疗卫生方面,公开了药品收费价格、检查收费标准、治疗收费标准及依据,急诊、病房管理、病人入院、出院、转院管理制度,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医患沟通制度、新药审批、招标采购制度等信息。教育方面,公开了学籍注册、休学、复学、转出、转入、交费等服务项目及学生考试、评价、奖励、助学金发放、特困生学杂费的减免和困难资助等程序和条件。社会保障方面,公开了城镇失业保险、养老保险以及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人力资源市场用工信息、社会保险账户情况查询、投诉举报等信息。人才方面,公开了人才市场服务、事业单位改革、人事考试培训、职称评定、军转干部安置等方面的便民信息。民政方面,公开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灾救济、农村五保供养、敬老院建设、慈善捐助、婚姻登记、殡葬管理、收养登记、优抚安置、社会福利企业管理、社会救助、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等服务内容。交通方面,公开了公路管理、道路运输、客运出租、安全监管以及泰城公交线路、月票办理、线路咨询、优待政策、服务热线及投诉电话等方面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08年,全市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28件,其中,当面申请 120 件,占5.6%;通过网站提交1940件,占91.1 %;通过电子邮件申请41件,占1.9%;通过传真、信函及其他形式申请27件,占1.4%。市直部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66件,其中,当面申请77件,占16.5%;网站提交351件,占75.3%;电子邮件申请24件,占5.2%;传真、信函及其他形式申请14件,占3.0 %。县、市、区政府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62件,其中,当面申请43件,占2.6%;网站提交1589件,占95.6 %;电子邮件申请17件,占1.0 %;传真、信函及其他形式申请13件,占0.8 %。


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经答复1848件,在答复件中,“同意公开”的为1799件,占97.4%;“部分公开”的为14 件,占0.8%;“不予公开”的为6件,占总数的0.3%;“非本机关掌握”的为13件,占总数的0.7%;“信息不存在”的为4件,占总数的0.2%;“内容不明确”的为4件,占总数的0.2%;“其他原因”的为8件,占总数的0.4%。在市直部门的186件答复中,“同意公开”的为170件,占91.4%;“部分公开”的为3 件,占1.6%;“不予公开”的为1件,占总数的0.5%;“非本机关掌握”的为9件,占总数的4.9%;“信息不存在”的为2件,占总数的1.1%;“内容不明确”的为1件,占总数的0.5%。在县、市、区政府的1662件答复中,“同意公开”的为1629件,占98.0%;“部分公开”的为11 件,占0.7%;“不予公开”的为5件,占总数的0.3%;“非本机关掌握”的为4件,占总数的0.2%;“信息不存在”的为2件,占总数的0.1%;“内容不明确”的为3件,占总数的0.2%;“其他原因”的为8件,占总数的0.5%。


(三)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全市共接到政府信息行政复议申请2件,受理2件。其中,市直部门、县(市、区)政府各1件。全市共接受市民信息公开咨询14861人次,其中现场咨询6620人次,占44.5%;电话咨询6692人次,占45.1%;网上咨询1549人次,占10.4%。在全市的接受14861人次的市民信息公开咨询中,市直部门接受市民信息公开咨询4311人次,其中现场咨询1318人次,占30.6%;电话咨询2254人次,占52.3%;网上咨询739人次,占17.1%。县、市、区政府接受市民信息公开咨询10550人次,其中现场咨询5302人次,占50.3%;电话咨询4438人次,占42.1%;网上咨询820人次,占7.6%。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2008年,没有产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收费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情况。2008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总数 940人,其中全职人员数248人,兼职人员数692人。市直部门299人,占31.8%;县市区641人,占68.2%。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建设。市政府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监察局、人事局、财政局、民政局、保密局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筹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协调。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也都相应建立了办事机构,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乡镇办事处镇也明确了具体负责人员。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为保障政府信息公开有序、规范展开,结合实际,制定完善了《泰安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泰安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规定》、《泰安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监督考核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也制订了各自的信息公开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选派多名业务骨干参加了国务院法制办举办的信息条例培训,系统学习了条例的基本内容。市政务公开办公室连续举办5期培训班,采取集中培训和个别指导等方式,对全市6个县(市、区)、72个市直单位、32家公共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分批次进行了指南与目录编制、网站改版、信息安全保密审核等培训。各级政府和部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墙报和互联网、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印发材料等多种方式和途径,向社会公众宣传《条例》。岱岳区投资30余万元在区政府广场设立大屏幕,宣传落实《条例》;新泰市印发《条例》1万多份,在全市公开发放,向社会深入介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义和要求,并举办了5000余名党员干部参加的“政府信息公开知识”考试,广大干部落实《条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增强。


(四)认真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编制过程中,选定泰山区、市规划局、劳动局等10余个部门进行试点,率先开展目录和指南的编制。在试点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关于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通知》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样本》等文件。2008年5月,全市 72家市直单位、32家公共事业单位,县、市、区所属337个部门、84个乡镇办事处、68个公共事业单位全部完成目录和指南的编制。


(五)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的多样化。一是加强政府网站建设,把市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购置了政府信息公开软件,增加了依申请公开网上受理和反馈系统,建设了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了政府文件、部门文件、行政收费、财政预算、重点项目、建议提案、政府文件、为民实事、应急处理等政府信息。二是在市档案馆、图书馆、行政服务中心开辟专门区域,建设“政府信息查询点”,向社会公众提供政府信息查询服务。三是通过“12345”便民服务受理电话、“市长信箱”、“政民互动栏目”、各部门电话咨询服务热线、政风行风热线等形式公开,受理社会各界的信息公开咨询和投诉。四是通过新闻媒体、农村远程教育网络、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公告栏、公示牌等形式公开,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步打算


2008年,我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条例》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在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深度、形式等方面需进一步拓展。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政府的统一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强化组织机构建设,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方法,不断增加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推动全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00九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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