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深化改革全力打造阳光财政
发布日期:2011-04-07 10:11 浏览次数:

  我市扎实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确保财政资金管理程序规范、责任明确、权力透明、监督有力。
  实施阳光预算。从今年起实施预算全面公开,将一般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预算外收支预算一并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把全部家底都亮出来,给大家一本明白账;建立了年初预留和年底结转资金审批制度,不断强化预算约束力。
  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继续深入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投资评审等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2010年,全市完成政府采购额38.2亿元,同比增长63.5%,节约资金8.1亿元,综合节支率达到17.6%;全年完成评审政府投资项目1361个,评审总额达到56.7亿元,审减资金4.7亿元,平均审减率为8.3%。
  严控公务消费。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大力压减“人、车、会、话”等一般消费性支出。今年对市直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出国经费,严格控制在去年水平上不再增加;对接待经费和会议经费等,实行了“定额包干、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办法,既有利于调动各级各部门厉行节约的积极性,也有利于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整体上水平。
  加强监督检查。将监督检查渗透到财政运行的每个环节、各个领域,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监督,实现了资金走到哪里,监督跟到哪里,确保了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重点组织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清查、闲置土地清查、非税收入征管、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等工作,严肃了财经秩序,规范了财政管理。

来源: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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