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市检察院实行被害人参与审查逮捕制度
发布日期:2011-06-01 10:06 浏览次数:
  为保障刑事被害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审查逮捕案件质量,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近日,肥城市检察院制定出台了《被害人参与审查逮捕暂行办法》。
  该办法对审查逮捕阶段被害人参与审查逮捕案件范围、方式、操作办法和程序等作出了具体规定,该院在收到侦查机关提请批捕的案件后,对有被害人的案件,都要听取被害人的意见,告知其权利义务,进一步核实案件事实,了解侦查机关对涉案财物的返还情况,听取被害人对犯罪嫌疑人是否逮捕的态度,掌握被害人对案件的关注程度和情绪等。
来源: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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