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住房保障申报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11-08-16 17:23 浏览次数:
廉租住房保障申报服务指南
   1、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须具备哪些条件?
   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或年满35周岁的单身人员,可以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1)在泰山区、岱岳区、高新区和泰山景区范围内有城镇常住户口(非农村经济组织成员);
   (2)无房户或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2平方米(包括12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
   (3)家庭人均年实际收入低于8000元(包括8000元)。
   2、申请廉租住房保障须提交哪些材料?
   答:申请家庭须在报名地领取《泰安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审批表》并按要求填报,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家庭收入情况证明材料;
  (2)家庭住房状况证明材料;
  (3)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4)婚姻状况证明;
  (5)申请租金补贴的家庭提供租赁合同;
  (6)其他证明材料(如低保证、残疾证等)。
   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验证后退回。
   3、目前,我市廉租住房有几种保障方式?
   答:目前,我市廉租住房保障方式有两种,一是租金补贴,二是实物配租,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只能选择一种保障方式。
   4、什么是租金补贴保障方式,租金补贴额如何计算?
   答:租金补贴是指按照规定标准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租赁住房补贴,增强其承租住房的能力,由其自行承租住房。
  补贴额度按照现住房面积与保障面积标准的差额、每平方米租赁住房补贴标准确定。目前的补贴标准为:2人以下(含2人)家庭的保障面积标准为建筑面积30平方米、3人以上(含3人)家庭的保障面积标准为建筑面积50平方米,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按照每平方米4.5元补贴;对其他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按照每平方米3.1元补贴。
   5、什么是实物配租,实物配租房源在哪里,租金是怎样确定的?
   答:实物配租是指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供住房,并按照规定标准收取租金。
目前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房源位于长城路以西、万官路以北惠普家园西区,单户建筑面积约50平方米。
   实物配租的住房租金标准实行政府定价,经物价部门核准惠普家园廉租住房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2元。
   6、廉租住房保障申报时间?
   答:廉租住房保障申请每年集中受理两个月时间,分别为每年的3月份和9月份。
   7、廉租住房保障的申报地点?
   答: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家庭可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领取《泰安市城镇廉租 住房保障申请审批表》并按要求填报。
   8、对弄虚作假、骗取廉租住房保障的人员如何处罚?
   答:根据《泰安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规定,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市、区房产管理部门及高新区、泰山景区相关机构不予受理,并给予警告。对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审核同意或者获得廉租住房保障的,由房产管理部门给予以下处理:对已经登记但尚未获得廉租住房保障的,取消其登记;对已经获得廉租住房保障的,责令其退还已领取的租赁住房补贴,或者退出实物配租的住房并按市场价格补交以前房租。
来源:泰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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