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泰安市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管理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2-01-29 03:25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泰安市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七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泰安”(www.tai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与泰安市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管理处联系,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7号506室;联系电话:0538-8519039;传真:0538-8519039;电子邮箱:ncglglc@163.com。

一、  情况概述

2011年,农村公路管理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紧密结合本处的实际情况,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是加强工作领导。在建立健全以处长任组长,副处长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前提下,工作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充实工作人员,为我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部署相关工作。为切实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处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组文件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认真的安排部署。

   三是认真组织培训教育。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信息公开负责人掌握了公开指南、公开目录编制及公开程序等内容,在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的同时,还积极传达有关文件精神,使大家对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要求等有了深入的了解,为政府信息公开与及时更新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认真修订《泰安市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管理处信息公开制度》、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评议考核等相关工作制度,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建立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程序,切实发挥保密工作机构的作用,对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对于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的信息,按保密规定上报有关主管部门确定是否可以公开,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不断规范,突破难点,使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我处主动在中华泰山网站上公开的信息共14条。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0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五、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全年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建立了信息公开的平台、规范了信息公开的行为、完善了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机制,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效。但是,与《条例》和《规定》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内容还不全面,主动公开工作的规范性不够。二是对《条例》理解与业务操作能力有待增强,业务操作规范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信息公开网上发布不够及时。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力求做到以下四点: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认真抓好组织实施。二是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网上发布工作,及时调整不规范事项。三是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加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熟悉本单位业务及相关政策,规范解答公众提问,提高查询服务质量。四是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监督检查,加大创新力度,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引向深入,为全力打造阳光政府、责任政府、人民满意的政府做出应有的贡献。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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