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事项
发布日期:2012-02-02 10:03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改善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泰山区近日出台文件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事项。
  工作内容主要是巩固历年清理成果,防止变相审批,严禁实施已取消项目,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管,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行政审批权限。对取消行政审批后仍需加强监管的事项,加强事中检查和事后稽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防止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出现监管职能“缺位”或“不到位”。
  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审批事项,必须进行听证。加强和完善重大行政许可决定备案制度、行政许可决定公示制度等。
  泰山区将通过自查、审查、检查三步骤进行监督检查。区监察局、编办、法制局抽调专人组成联合检查组,联合对各单位报送的表格、报告进行逐项审定,对没有法律依据,自行设定的行政审批事项,坚决予以取消。并于2月份集中对各街道镇、各部门开展清理工作情况进行一次专项督查,对督查中发现存在上级已明令取消的审批项目还没有按规定取消或者变相设置审批项目等问题的,将严肃处理。
来源:泰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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